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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1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1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QHBJ/2021-0018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4-23 09: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邮箱:347844926@qq.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备注

1

年回收7000吨废矿物油及其他危险废物扩建项目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正英朝阳产业城内3区

安康绿铅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陕西晨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正英朝阳产业城内3区。租赁厂房总占地561.6m2,其中原有项目年回收1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储存区域占地约280.0m2,本项目拟在现有空地上(281.6m2)扩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贮存间88m2、危险品沾染物(HW49)贮存间44m2,其余部分为装卸区,并对废铅酸蓄电池存储区域做部分改建,预计扩建后可增加年回收废机油与含矿物油废物5000吨、危险品沾染物2000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10.25%。

4.23年回收7000吨废矿物油及其他危险废物扩建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