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时间:2021-04-23 10:25  作者:源自: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村级

1

政策文件

行政法规、规章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汉滨区扶贫开发局

■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          

2

规范性文件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汉滨区扶贫开发局

■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   

3

其他政策文件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汉滨区扶贫开发局

■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              

4

扶贫对象

贫困人口识别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工作方案》、省市有关政策文件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汉滨区扶贫开发局 

贫困人口所在行政村

镇级、社区/村公示栏

5

贫困人口退出

·退出计划
·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
·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省市有关政策文件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汉滨区扶贫开发局 

贫困退出人口所在行政村

镇级、社区/村公示栏

 

6

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资金名称
·分配结果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省市有关政策文件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汉滨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政府网站

镇级、社区/村公示栏

  

7

扶贫资金

年度计划

·年度区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省市有关政策文件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汉滨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政府网站

镇级、社区/村公示栏

       

8

精准扶贫贷款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省市有关政策文件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汉滨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政府网站

镇级、社区/村公示栏

 

9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0

扶贫项目

项目库建设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区审定)
·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的指导意见》、省市有关政策文件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汉滨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政府网站  

镇级、社区/村公示栏

        

11

年度计划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省市涉农资金整合方案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汉滨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政府网站  

镇级、社区/村公示栏

12

扶贫项目

项目实施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省市涉农资金整合方案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汉滨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社区/村

 

■政府网站  

镇级、社区/村公示栏         

13

监督管理

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12317)

举报电话:3333050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省市脱贫攻坚工作要求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汉滨区扶贫开发局 

镇级、社区/村

■政府网站  

镇级、社区/村公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