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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qzfqzfb/2021-0045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1-03-16 08:52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2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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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汉政办发2021〕38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心城区四办四镇,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0 日

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着力解决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以下简称“两违”)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20〕20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5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秦巴明珠城市品质,建设富裕美丽和谐新汉滨为目标,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通过对中心城区主要单位履行网格化管理主要职责进行考核,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调动各方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考核原则

突出“两违”和市容环境卫生监管重点,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注重工作成效,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客观反映工作实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实效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奖励;对安排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严格落实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正向引导作用。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建民办、五里镇、关庙镇、张滩镇、吉河镇。

四、考核内容

(一)“两违”管控工作。组织管理,违法建设巡查管控,依法组织实施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设投诉举报受理,无违村(社区)创建,信访维稳,宣传工作等(详见1)。

(二)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镇、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差异化考核(详见2、表3)。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形式。实行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检查主要通过不定期抽查、随机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年度考核按照《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计分。考核分值为100分,其中“两违”管控工作50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50分。

(二)考核组织。考核工作由安康中心城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考核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所承担工作任务按总分100分进行考核,实行单项考核奖励,考核结果纳入区级年终考核。考核奖励资金由区城管执法分局从市容环境专项补助资金及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奖励资金中列支。

(二)依据镇办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奖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二等奖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95分以下;三等奖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90分以下;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

(三)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镇办,区政府将按照《安康中心城市“两违”管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汉滨区城市创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移交纪委监委实施责任追究。

(四)获得奖励的单位,奖金主要用于本单位“两违”管控工作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经费。

 

附件: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考核评分表

 

 

 

 

 


附件

 

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考核

评分表(表1)

 

类别

评分标准

分值

实际得分

组织

管理

1建立中心城区网格化监管网络,对网格内部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各网格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得1.5分;                                                             

2.对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总结得1分;                       

3.镇办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辖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得1.5分;

4.每月按时向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办公室报送月报表、工作小结、两违管控信息得2分。

5.“两违”管控工作档案和“两违”巡查管控工作台账健全,且管理规范得1.5分。

7.5

 

两违建设巡查管控

1.继续建立健全“两违”巡查管控各项工作制度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得1分;    

2.扎实做好中心城市建成区及中省市区重点工作建设用地区域“两违”管控工作,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置一起,确保“两违”建设零增长得8分。受到市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受到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服务办公室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25分。在日常督查管理中收到黄色督办单的镇办每次扣1分,收到红色警示提醒单的镇办每次扣5分,未按时完成市区政府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对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办公室交办的两违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到位得1分。    

10

 

依法实施违法建设拆除

1.实施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措施得力,辖区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拆除,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得7.5分,辖区新增违法建设每一处未拆除扣0.5分,扣完为止;                                         

2.实施违章建筑拆除前,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拆除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提前有效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确保不出现不安全事故得2.5分;                                                     

3.违法建设拆除善后处理工作得力得1分。

10

 

投诉举报

1.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并公布投诉举报联系方式占1.5分;  

2.及时向举报人兑现举报奖金,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占1分。

2.5

 

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

1.制定无违村社区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无违村社区巩固提升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得3分。未制定无违村社区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扣0.25分,无违村社区出现新增两违建设的,此项不得分。

2.积极开展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制定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开展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在完善软件资料的同时,要建立违法建设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强化一线巡查力度,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建设现象得3分。未制定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扣0.25分,镇办未建立无违村社区创建软件资料的扣0.5分,村社区未建立无违村社区创建软件资料的扣0.5分,申报无违村社区创建的村社区每出现一起两违建设扣0.5分,扣完为止。

6

 

信访

维稳

1.建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并及时进行答复化解信访矛盾得1.5分;

2.及时排查“两违”管控不稳定因素,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稳控措施得力得2.5分;.                                                 

3.全年无群体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得2.5分,每出现一起群体访或越级上访事件扣0.25分,扣完为止;

6.5

 

宣传

工作

1.工作宣传措施得力,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得0.5分;                 

2.全年在各类新闻媒体发稿12篇以上得1分,每少一篇扣0.1分;                    

3.每月向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服务工作办公室报送信息2条以上得1分,每少一条扣0.1分。

2.5

 

综合评价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5

 

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考核

评分表(表2)(办)

 

类别

分项

评分标准

分值

实际得分

市容

环境

卫生管理

日常管理

1.机构健全,有年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计划,落实专项经费,确保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全面完成市区创建办下达的阶段性和年度创建目标。查阅档案资料,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分)

2.市、区创建办日常督查反馈问题限期未整改到位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3分)

5

 

专项督办

收到市、区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问题黄色督办单每件扣2分,收到红色警告单每件扣5分,扣完为止。(5分)

5

 

社会监督

对市、区级新闻媒体曝光辖区市容环境卫生问题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5

 

信访投诉

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领导交办、部门转办、群众投诉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限期未解决的,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5分)

5

 

综合评价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5

 

专项工作

1.做好辖区内社区与单位卫生各项工作,督促辖区单位门店等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实地抽查,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3分)

2.做好辖区内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文明示范街、道路沿线、老旧无物业小区卫生管理管护工作。清理垃圾污水、占道经营、乱推乱放、乱贴乱画和破旧广告布幔等。实地抽查,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4分)

3.巩固中心城市建成区无旱厕工作成果,做好辖区内对外开放公厕管理维护,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公厕干净、卫生、整洁、无异味。实地抽查,落实或管理不到位扣0.5分。(3分)

4.做好辖区河道、沟渠等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确保河道、沟渠等无白色垃圾和污水直排。实地抽查,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3分)

5.垃圾收集中转站点收集设施完好,垃圾密闭收集,清理及时,无冒顶和散落堆放,垃圾渗滤液规范收集和处理。实地抽查,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3分)

6. 开展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垃圾分类宣传、完善设施设备。(3分)

7.加强便民市场管理工作。确保市场功能分区到位,标识明显,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等。实地查看,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3分)

8. 规范开展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集中消杀,保证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符合要求,严格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单位负责制,持续开展孳生地治理和“三防”设施建设。实地查看,未达指标要求扣1分。(3分)

25

 

 

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工作考核

评分表(表3)(镇)

 

类别

分项

评分标准

分值

实际得分

市容

环境

卫生管理

日常管理

1.机构健全,有年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计划,落实专项经费,确保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全面完成市区创建办下达的阶段性和年度创建目标。查阅档案资料,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分)

2.市、区创建办日常督查反馈问题限期未整改到位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3分)

5

 

专项督办

收到市、区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问题黄色督办单每件扣2分,收到红色警告单每件扣5分,扣完为止。(5分)

5

 

社会监督

对市、区级新闻媒体曝光辖区市容环境卫生问题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5

 

信访投诉

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领导交办、部门转办、群众投诉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限期未解决的,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5分)

5

 

综合评价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5

 

专项工作

1.做好辖区内社区与单位卫生各项工作,督促辖区单位门店等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实地抽查,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3分)

2.做好辖区内道路沿线、卫生管理管护工作。清理垃圾污水、占道经营、乱推乱放、乱贴乱画和破旧广告布幔等。实地抽查,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4分)

3.做好辖区内对外开放公厕管理维护,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公厕干净、卫生、整洁、无异味。实地抽查,落实或管理不到位扣0.5分。(3分)

4.做好辖区河道、沟渠等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确保河道、沟渠等无白色垃圾和污水直排。实地抽查,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3分)

5.集镇主次干道、道路沿线村(社区)等垃圾收集中转站点收集设施完好,垃圾密闭收集,清理及时,无冒顶和散落堆放,垃圾渗滤液规范收集和处理。实地抽查,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3分)

6.  开展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垃圾分类宣传、完善设施设备。(3分)

7.加强便民市场管理工作。确保市场功能分区到位,标识明显,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等。实地查看,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3分)

8. 规范开展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集中消杀,保证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符合要求,严格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单位负责制,持续开展孳生地治理和“三防”设施建设。实地查看,未达指标要求扣1分。(3分)

25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