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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qzfqzfb/2021-0039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1-03-06 15:58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21〕28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汉政办发2021〕28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政府3月份安排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民生事业及社会治理等方面重点工作26项。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要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

1.督促一季度46个新建项目完善手续并实质性开工建设;开展政府主导项目摸排整改工作(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区发改局及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

2.加快推进秦巴路、明珠路等城东新区重点项目建设(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城东新区开发办、城投公司、张滩镇、石梯镇负责)。

3.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和中心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工作;做好西康高铁、中心城区棚改及重点项目征迁安置工作(由蒋平同志协调,区城管执法分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征收办及相关镇办负责)。

4.推进五里工业集中区富硒食品二区二期、西区标准化厂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中心路项目建设;做好工业商贸经济运行、五里工业集中区重点项目建设征迁及环境保障工作(由冯荣平同志协调,五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经贸局、区统计局、五里镇负责)。

5.督促做好安岚高速道路还建、土地复垦、档案资料整理、遗留问题化解以及征迁安置预审计工作;做好安岚高速吉河连接线改建外部环境协调保障工作(由唐如刚同志协调,区安岚高速协调办及相关镇办负责)。

二、农业农村

6.做好各镇办资产清查和春耕备耕技术指导工作;加快推进生猪育肥场项目建设(由王诚同志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7.开展春季绿化造林工作;继续推进松材线虫枯死松树清理工作(由王诚同志协调,区林业局负责)。

8.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排查检查(由唐如刚同志协调,区水利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9.加快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由蒋平同志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

三、城乡建设

10.加快推进张坝路、古关路、桥亭至河口公路、流水河大桥、石梯青山沟桥建设;加快张滩防护一区中线方案设计;开工建设紫荆至茅溪公路一期和完成月河快速干道项目招投标(由唐如刚同志协调,区交通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1.做好月惠渠枢纽工程上游水环境整治及坝区清淤工作;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由唐如刚同志协调,区水利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2.召开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筹备会;筹划举办“汉滨之春”旅游推介活动;启动易地搬迁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周立平同志协助,区文旅广电局负责)。

13.持续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复审迎检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由蒋平同志协调,区创建办负责)。

四、生态环保

14.做好水利部2020年第二批水闸工程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和市河长办督查反馈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工作(由唐如刚同志协调,区水利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5.推进省生态环境厅安康督察局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蒿坪河流域应急监测;加快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工程进度(由王诚同志协调,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环保督察办负责)。

16.开展早阳、关庙辖区绿松石矿非法开采专项治理工作(由蒋平同志协调,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

17.加强区属建筑工地春季扬尘管控工作;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网格化监管(由蒋平同志协调,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

五、民生事业

18.做好稳岗就业各项工作;开展家政服务、修脚师技能培训(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区人社局负责)。

19.召开2021年民政工作会议;开工建设区级公墓道路;启动敬老院监控设备安装和五里敬老院护理设施改造;启动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由唐如刚同志协调,区民政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20.启动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水电施工;完成区中医院建设项目土方平衡工程;继续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完成新城办长桃社区卫生服务站招投标工作;做好南溪、关庙、新坝、玉岚、谭坝等卫生院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区卫健局、区疫情防控办负责)。

21.做好医保智能审核系统调试、新生儿参保登记工作;继续做好镇办卫生院专项检查工作(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区医保局负责)。

22.做好各级学校开学工作;开展校园安全排查行动;开工建设区职教中心(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区教体局负责)。

六、社会治理

23.推进省安委办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由罗本军、冯荣平同志协调,李家强同志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区经贸局、区消防大队负责)。

24.做好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工作(由冯荣平同志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七、其他工作

25.制定《汉滨区2021-2023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区发改局负责)。

26.继续做好村(居)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由唐如刚同志协调,区民政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