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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件名称 汉滨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2-22 17:16

2020年,委、政府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坚强领导下,汉滨区委、区政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好的完成了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度汉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高位推动抓谋划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政府召开常务会议3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召开协调小组会议,重点安排“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和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对全区法治建设做全方位安排部署。

(二)创建引领塑亮点。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按照《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分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建任务,分别确定了责任部门,发挥区直部门各自优势,打造亮点工作,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单项创建工作步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汉滨区人社局获全省法治建设表彰。

(三)督查倒逼促落实。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法治督察职能,积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主动开展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取得实际成效。示范创建过程中,区委依法治区办对全区27个部门和27个镇办下发了书面督察通知,有针对性的对8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察指导,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建工作作为年度重点督查内容,跟踪督办,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佳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通过发挥创建激励和督察倒逼机制,汉滨区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被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通报命名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区”,人社局被省政府办公厅表彰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单位”。

(四)强化宣传出实效。区政府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区委组织部将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列入培训内容,区委党校把法治课程列为各级领导干部必修课。全面启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区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各单位主题党日活动先后组织专题学习,各镇办、各区直部门将《民法典》送进千家万户,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投资115余万元,打造了一条1700米的法治文化长廊和一个120余平方米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营造法治氛围,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组织全区3800余公职人员参加《宪法》《民法典》《公务员法》法律知识考试,及格率达到97%以上。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首批已经完成了民政局、文旅广电局、城管执法分局和教体局等首批4个部门43项审批事项完成划转  。制发了《汉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事项专项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重要事项的行政审批行为,提高集中行政审批质量。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汉滨区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汉滨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构建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了信用信息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支撑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作用。同时清理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完成年度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全面完成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夯实区级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和本系统所承担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完成9个“六好司法所”创建目标制定印发《汉滨区司法行政系统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基层司法所管理制度汇编《基层司法所考核实施细则,强化司法所规范化管理。

三、切实不断规范政府行为

(一)依法民主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了《汉滨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建立完善了建筑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管理制度,对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安排和使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交政府常务会、政府党组会、政府工作例会讨论,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积极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政府常务会制度,重大决策更加公开透明。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完成了全区行政执法单位1366余人申换行政执法证,确保戴证执法。开展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改革,深化整合归并执法队伍,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制定区级五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逐步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组织全区27个镇办和27各部门共130余人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

(三)强化权利监督制约。制定《汉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纠正,做到有案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共完成审核和报送备案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91件,开展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4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56件。成立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机构,主动与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汇报协调,区政府和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印发《行政应诉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2件,法院已审结25件,胜诉率100%。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已审结14件,无涉诉涉访案件。

(四)深化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制发《汉滨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汉滨区政策解读工作制度》《汉滨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汉滨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指南》,对重点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补偿、惠农资金发放等重要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逐步建立镇(办)、村(社区)标准化的矛盾调解组织,移民搬迁社区设置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建立“两代一委”参与人民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通过开展矛盾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67件,调解成功3462

(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升级和融合发展,将“12345便民服务热线”接入“12348法律服务热线”,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定法律专家接线解答制度,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办理各类案件465件,挽回各类经济损失4100,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区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1158无假证、错证发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98接待12348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420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670余万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虽然我区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省、市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任务依然繁重。

2021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要求,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汉滨”“法治汉滨”主线突出工作重点,与时俱进,攻坚克难,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汉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