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关于拟认定陈守群等七名同志为因公牺牲的公示

文件名称 关于拟认定陈守群等七名同志为因公牺牲的公示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2-10 09:54

根据中省市脱贫办、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殉职人员认定抚恤工作的通知》精神,汉滨区脱贫攻坚殉职人员认定抚恤工作专班迅速开展调查、搜集取证、审核资料,并提出了认定意见。经汉滨区人民政府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研究,拟认定陈守群等7名同志为因公牺牲。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陈守群,原汉滨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派驻叶坪镇椒沟村第一书记,殉职时间:2020年2月23日。

罗其斗,原汉滨区瀛湖镇沙沟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文书,殉职时间:2019年5月26日。

曹军,原汉滨区早阳镇农村公路养护站工作人员,殉职时间:2020年1月4日。

邓良军,原汉滨区谭坝镇松坝九年制学校校长,殉职时间:2018年12月15日。

杨俊,原汉滨区地方海事局安全股股长、派驻沈坝镇关耀村第一书记,殉职时间:2019年10月18日。

陈卫兵,原汉滨区关庙镇勇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殉职时间:2020年7月30日。

杨敏,原汉滨区关庙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派驻江北办朱家湾村第一书记,殉职时间:2019年3月31日。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0日至16日,共7天。

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拟认定对象有异议者,请通过电话或面访反映情况。

人:区人社局  张永康

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法规信息与基金监督股 0915-3255007

          区民政局办公室               0915-3220931

   址:区人社局  兴家仓巷42号

          区民政局  陵园路33号

 

 

汉滨区脱贫攻坚殉职人员认定抚恤工作专班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