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防范非法集资群防群治工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21〕18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0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2-05 10:31 |
汉政办发〔2021〕18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防范非法集资群防群治工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防范非法集资群防群治工作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