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防范非法集资群防群治工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防范非法集资群防群治工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1〕18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2-05 10:31

 

汉政办发2021〕18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防范非法集资群防群治工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防范非法集资群防群治工作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