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这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业务将能“跨省通办”

时间:2021-02-04 15:57  作者:源自: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等23项“跨省通办”事项正在全力推进中。
  市场监管总局将于今年年底前实现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异地网上申请办理。申请人可登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业务属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业务异地“不见面”办理。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内或更少。
  特种设备新的行政许可信息化系统已经进入测试阶段,并将在今年年底前投入使用。
  在提高广告审查便利化水平方面,确保2021年底前实现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事项全程网办,为申请人异地办理相关广告审查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
  将于2021年底前实现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异地代收”,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实现申请人少跑路,切实减轻申请人的经济负担。
  2021年底起,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注销时,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通过网上提交注销申请。
  目前,我国31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均已开通保健食品网上办理功能,备案人获得备案账号后,可以异地在网上向备案人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获得产品备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