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家住安康市汉滨区吉河镇的汪某,因父母的养老金被其大姑子刘某取走了一部分引发矛盾,汪某找到吉河镇综治中心寻求解决,综治中心将事件指派给吉河司法所。司法所在受理后发现姑嫂二人居住在不同的两个村里,随即组织两个村的调解员形成合力妥善化解了该纠纷。
调解初始,姑嫂二人情绪激动,你一言我一语,双方都认为自己有理争得不可开交,并且越说年代说的越久远,将家庭之前的琐事一股脑都说了出来,场面越发混乱,甚至双方都说出不愿再赡养父母的狠话。为了不激化矛盾,调解员先稳控住场面,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耐心了解了事情原委。原来是2020年8月份刘某从父母的养老金和高龄补贴的存折中取了4000元钱。弟媳汪某称父母是由其负责照管的,余某只是在其生病的时候照管过父母一段时间,现在她已经将父母接回家中,父母的存折和钱应该交给她保管,她去挂失了父母的存折,发现被取走了4000元钱,认为刘某取钱没有告诉自己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刘某则认为自己在弟媳家有困难时,曾经照顾过父母五年,并且在弟媳生病时自己仍然将父母接到家中照顾了一个季度,取钱是用于父母日常生活,取完后存折她已经交给母亲。
通过分别了解,调解员发现这姑嫂二人在以前关系相处还是非常融洽的,在困难时期能做到互相帮助。但是因为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老人与弟媳一家住进了易地搬迁安置房,并且两老每人每季度能领取一千余元的养老金和高龄补贴。生活越来越好了,但姑嫂二人却对父母存折的代管发生争议。找到了矛盾的焦点后,调解员分别汪某和刘某做思想工作,告诉她们双方其实都是为了父母着想,在外人眼中两人都是孝顺的人,不要为了几千块钱而导致两家人都不愉快。两位老人都是九十多岁了,如果知道姑嫂二人之间为此事闹矛盾,肯定会很难受,两人只是存在一些误解和尊重。
在调解员的劝导下,姑嫂二人情绪逐渐缓和。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一方面司法所工作人员给双方分析通过诉讼会产生结果和对老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村调解员发挥亲缘、人员优势,通过讲孝道、讲亲情扎实做好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放下心中芥蒂握手言和,并通过调解协议夯实了赡养老人责任,两人一致同意父母的存折由汪某保管,均保证会做到孝敬父母,让父母的晚年生活幸福安康。
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因琐事产生一些矛盾纠纷,本案中一旦矛盾激化,就会衍生出老人的赡养纠纷。吉河镇启动镇村联调模式整合各方力量,不但化解了姑嫂之间的矛盾,也唤回了亲人之间的亲情,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矛盾升级成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