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汉滨区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21-0010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字〔2021〕6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1-20 16:27 |
汉政办字〔2021〕6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汉滨区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安康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封山禁牧区域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林字〔2020〕199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确保我区封山禁牧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汉滨区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 诚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徐开坤 区林业局局长
罗延军 区政府办副科级督查专员
成员由区林业局、区发改局(秦岭办)、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各镇办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由区林业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封山禁牧日常工作。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抄送:市林业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