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汉城管函字[2020]77号
签发人:李杰伟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关于对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复函
禹小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地摊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全市餐饮住宿旅游消费八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和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城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管理实施四允许一承诺一提升工作措施的通知》,统筹城市管理领域疫情防控与支持复工复产工作。
《通知》规定,一是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周边群众生活,并征得当地镇办、社区意见后,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设立临时摊点摊区;二是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条件下,适度允许在背街小巷、小区周边流动经营;三是在保证人行道通行条件,不占用绿化带、盲道、消防通道、“三车”停放位的前提下,允许临街店铺店外临时摆放商品,宣传品,说翼顾客等候区,允许夜容粱中区临时占道有序说置就餐区:四是在确保疫情防拉进滩到径,商品摆放有序、环境干净整洁的情况下,允许人型高起和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红线范围内占道开展促销活动。在前块四个允许的同时,《通知》规定实行经营户承诺遵章守法、服从管理。诚信经营的服务对象承诺制度,城管部门坚持主动服务,规范管理、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一放就乱”“放任不管”现象。
按照《通知》精神,我局阳绕“努力营造既充满活力,又税序井然的市容环境”的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统筹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一是针对流动摊贩实施临时疏导点管理,通过限定经营项目和时间、施划推位线规范摆放等管理措施,提供遮阳概罩、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等服务措施,采取城管执勤岗值守与执勤车机动巡查等管控措施,既保障疏导点正常运行,又规范商贩经营行为,保持市容环境秩序;二一是针对沿街门店、夜市集中区等临时占道设置商品展示和就餐区的情况,以全天候机动巡查和重点街道布控检查为主要措施,指导门店规范摆放占道设施,纠正占用盲道、“三车”停放位等现象,落实就餐区铺设地革、设置垃圾收集容器要求,防止污损地面,保障“烟火气”下的市容环境秩序;三是针对大型商超利用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开展的商促活动,在切实提高勘察勘验和审批效率,为商超经营提供好服务的同时,通过提前进场指导设置、活动现场检查复查,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等多种途径,严控离超促销活动现场秩序,防止出现影有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和噪音管控等现象;四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通知》“禁止在交通易堵路段、主现留区、人行天桥、学校周边或其他人流较大区域流动经营;禁止出店(骑门、骑窗)烧烤,禁止使用非环保能源和炉具”的要求,我局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设置城管值守点、聘请文明劝导员、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等工作,结合批评教育、劝阻引导和执法处罚,以及安装隔离栏(桩)等措施,纠正和取缔违法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中心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共规划设置早夜市临时摊群16个,备案各类小食品摊贩200余户;同时,按照“四允许一承诺”规定,落实小食品商贩签订服务对象承诺书近百份,相关工作仍在推进;累计完成餐饮油烟摸排整治1300余户,实施重点监管 150 户;先后在中心城区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站点 46处。
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对于我局进一步规范“地摊经济”管理,推进安康中心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工作非常具有建设作用,结合您的建议意见,在下阶段工作中:
我局一是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局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康中心城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具体情况,不断调整管理要求和工作措施,严格管控“地摊经济”规模和形态,推动安康中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升;二是进一步加强与辖区镇办和社区(村组)的衔接协作,充分发挥社区(村组)的属地优势和自治管理力量,落实商贩摊主责任制度,合理规划摊贩疏导点,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地摊经济”规范有序实施;三是针对“地摊经济”环境卫生管理需求,在加强常规保洁、垃圾收运工作的同时,以推进“垃圾分类”为契机,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夯实商贩摊主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