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培育扶持的建议
题目 | 关于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培育扶持的建议 | ||||||
提交日期 | 2020-10-23 | 提案来源: | 是否调研 | 是 | 提案类型: | ||
提案者 | 王晶 | 回复联系人: | 建议承办单位 | ||||
正文 |
案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要求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但目前,受国内外市场需求、财税、金融、外贸、劳保政策调整,企业资金趋紧,生态环保治理,劳动力成本上升,产业结构调整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区规模以上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 为了培育工业经济新动能,进一步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力度,鼓励达到标准、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积极申报入统为全区工业经济发展持续做贡献,并积极支持已有规模以上企业加快发展,需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和扶持。 解决办法及建议: 一、政府设立“工业增长贡献奖”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增长贡献前20名分层次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证书;同时在技改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和促进企业更好发展。 二、建立重点培育入库企业库,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500万左右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安排专人提供指导服务、专业培训,积极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应给与“新增入统奖励”,并连续奖励2-3年助其巩固发展。 三、定期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由党委政府牵头,召开由相关经济管理、金融、科技、环保、国土等部门参加,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发展潜力企业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市、区重大决策和经济运行动态,听取企业家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加强互动交流,为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党委、政府经济工作决策提供帮助。 四、对规上企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证、引进人才、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如:用地方面,优化纳入计划、予以重点保障;金融服务方面,简化程序、优先协调解决资金需求;税收方面,给予减免优惠;环保治理方面,尝试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环保治理措施,采取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环境治理措施时,优先保障规上企业的合理诉求,最大程度实现环境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统筹双赢,严禁“一刀切” 五、对培植规上企业的工作人员应根据规模按比例给予适当奖励,以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