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12月29日五里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五里辖区内的散煤和煤炭产品经营户20户进行行政约谈。
约谈会上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并共同学习了GB34169-2017《民用煤执行标准》,告知常规检验项目是挥发分、全硫、灰分,还有煤粉含量及有毒有害物质五项磷、氯、砷、汞、氟含量为型式检验项,如果遇到检验不合格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处罚。同时要求经营户要做好购货检查验收制度、做好抑尘降污措施、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完善索证索票制度。
通过以上措施,提高了散煤经营户的认识,净化了五里辖区内散煤销售市场,杜绝有烟煤炭产品及检测不符合标准的煤炭及煤炭产品在辖区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