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12月0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12-04 11:51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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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领导审批 |
1 |
安汉市监处编字[2020] 第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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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仁会经营未经检疫检疫的猪肉案 |
安康市汉滨区肖仁会鲜肉店 |
肖仁会 |
2020年8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汉滨区五里镇五里社区316国道北(民乐超市)安康市汉滨区肖仁会鲜肉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租用的10平方米库房内正在从事猪肉销售经营活动,遂要求当事人提供猪肉的检疫检测报告(两证两章)和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检验报告,当事人不能提供,遂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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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对当事人剩余未销售的4斤猪肉予以没收,没收违法所得40元,并处以罚款4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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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中国银行安康分行。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南路(原香溪路) 开户行:中国银行安康分行 户 名: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帐 号:916447001853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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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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