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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0-11-17 10:51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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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71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3号

近期,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内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类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豆制品5批次、糕点19批次、酒类5批次、食用农产品2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共合格71批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月15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第18号,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整顿办函〔2011〕1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酸性橙Ⅱ,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胭脂红,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苯并[a]芘,胭脂红,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 第1号)等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柠檬黄,日落黄

三、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三氯蔗糖,铅(以Pb计),柠檬黄"

四、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GB/T 19855-2015《月饼》,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五、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酒类的抽检项目包括甲醇,氰化物(以HCN计),铅(以Pb计),三氯蔗糖,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六、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 2292 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等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的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毒死蜱,三唑磷,丙溴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氟虫腈,灭蝇胺,水胺硫磷,甲拌磷,恩诺沙星,氯霉素,镉(以Cd计),氧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地西泮,亚硫酸盐(以SO₂计),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 (以 4-氯苯氧乙酸计),铅(以Pb计),赤霉素,乙酰甲胺磷,灭多威,甲基异柳磷,敌敌畏,阿维菌素,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腐霉利,多菌灵。

七、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酸价(KOH),过氧化值,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苯并[a]芘,乙基麦芽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