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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江流域“三无船”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江流域“三无船”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20-0182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0〕108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11-10 08:42


汉政办发〔2020〕108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江流域“三无船”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瀛湖、流水、双龙、大竹园、洪山、吉河、关庙、早阳、石梯、张滩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汉江流域“三无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汉江流域“三无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要求,加强汉江流域“三无船”管理,切实维护我区重点水域禁捕秩序稳定和渔业资源安全,决定在全区开展汉江流域“三无船”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大力宣传和贯彻长江流域禁捕相关政策,及各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全面依法履职尽责,集中开展汉江流域“三无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制,采取“零容忍”态度,全面清理取缔“三无船”,规范管理生产生活船,确保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有序推进。

二、整治对象

全区汉江流域内所有未经审批(备案)私自建造的无船名、无船籍港和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只。重点是用于渔业养殖生产、群众交通运输和可能存在涉渔风险的“三无”船只。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核查阶段(11月6日至11月20日)。各镇办组织对辖区“三无”船只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准确掌握“三无”船只数量、船型、所有人、持有证件和停泊地点,调查成因背景、活动范围、使用用途等信息,按照“一船一档”要求详实登记,建立台账和数据库。对“三无”船只分类、用途进行认真甄别,逐一列出清理整治清单,并登记公示。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0日)。各镇办要全面开展“三无”船只的清理取缔和政策奖补工作。对用于渔业养殖生产、群众水上通行的“三无船”进行分类登记和规范管理;对无证吸砂船、吸金船及证书证照过期失效的船只,由区水利局和交通局会同辖区镇办按职责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依法取缔;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对按规范要求登记造册的船只,要进一步健全管理台账,签订责任书,落实人盯人、人管船的监管责任。要强化日常监管,长效长治、长期坚持。

四、整治要求

(一)深入摸底排查。各镇办要统筹人力,全面、深入、细致的开展好“三无船”的核查摸底工作,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船。要做到船只信息明细,船只用途类型明确,船只登记详实,严格落实“一船一表、一船一图、一船一审、一船一档”的摸底核查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管理台账和船只档案。对摸排登记、甄别确认和资料收集等工作,要落实责任主体,实行签字背书。

(二)细化整治方案。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从建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目标、细化推进措施、保障工作成效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工作方案。要结合船只摸底核查实际,建立分类处置方案,除用于农业生产、群众水上通行的船只做好规范管理外,其余的“三无船”都为清理取缔类。要做细、做实群众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力量统筹,实施分片、包村管理,全面开展摸排、登记、整治、拆解等工作。对清理取缔的“三无船”只,各镇办要完善移交处置流程,设置集中停船点,依法进行拆解处置,区上将对取缔拆解的“三无船”只给予适当的奖补。要层层夯实责任,严格时间节点,扎实推进“三无船”只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落深、落细、落实到位。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镇办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三无”船只的清理整治,依法做好辖区内的“三无”船只监管工作。牵头部门和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对照任务要求,依法履职、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形成合力。要努力做到“五个结合”,即镇办的属地管理与行业部门的执法监管相结合;管船与管人、管渔相结合;水面监管与岸上管理相结合;行政执法与综合执法相结合;禁捕工作与转产发展相结合。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做好“三无”船只清理整治对长江禁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月通报、季研判制度,始终保持对“三无船”打击和监管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区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禁捕工作和“三无船”整治工作要求,强化检查督导,要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清理整治工作的各个环节。对“三无”船只清理整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巩固整治成效,防止反弹。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