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办文件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0〕105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11-04 15:14


汉政办发〔2020〕105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创建工作的通知

 

新城、老城、江北、建民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市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建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决定成立汉滨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唐如刚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陈胜林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朝华  区发改局局长

   区政府办副主任

 员:晏长荣  区财政局局长

李忠安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李德朝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冯舟安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白胜春  区经贸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城管执法分局副局长

陈智勇  区交警大队长

   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义平  老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江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信波  建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绿配办)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我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二、主要任务

按照安康市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具体要求,做好江南物流园配送枢纽、冷链配送中心、商超物流配送中心、末端公共配送站建设的各项配合工作,并以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为切入点有序推进智能快递柜进小区、进校园、进机关,引导示范企业新增新能源等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货运车辆,落实并完善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开展城市配送车辆临时停车位调查工作。

三、任务分工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迅速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迅速开展创建各项工作。请各成员单位和城区四办分别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名单报区绿配办(联系人:丁海涛,电话:0915-3214455,13991529889)。     

四、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示范创建各项工作,每月22日前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报区绿配办。

(二)强化政策支持。鼓励支持城市货运配送发展,在道路设计、居民区选址、商业及各类服务网点布局等方面,为城市配送留有相应的发展空间。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落实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建设、车辆更新等扶持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创建城市绿色货物配送示范工程宣传,提倡低污染、低能耗、低排放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倡导“商品分销+共同配送”“连锁采购+共同配送”“批发市场+共同配送”等配送组织模式,引导群众选择绿色货运配送模式,为创建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抄送:市绿配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