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hbqzfqzfb/2020-0179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0-11-02 11:58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20〕104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的通知


汉政办发〔2020〕104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35号)精神,全面准确掌握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目的和意义

我区地处秦巴山区、汉江上游,境内森林覆盖面广,江河溪沟纵横,地质结构复杂,气候环境多变。流域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10条,汛期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75%,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有效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对于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准确把握普查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和对象。本次普查覆盖我区行政辖区,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类型和内容。根据我区自然灾害种类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创新建立普查成果更新、应用的长效机制。

三、按期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一)普查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熟悉普查软件系统,组织开展普查前期基础工作。

(二)全面调查阶段(2021至2022年)。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的调查,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有序推进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研究解决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二)密切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省市普查总体方案和技术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全区普查实施细则,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系列成果。

(三)加大经费保障。按照中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区财政部门要根据政策标准,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落实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需求。

(四)营造良好氛围。区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依法开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区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人:郭峰2112352   邮箱:511168203@qq.com

 

附件:汉滨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

 

汉滨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罗本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晓红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区政府办副主任

        熊海涛       区财政局副局长

 员:张         区气象局局长

胡高叶       区经贸局副局长

                 区林业局副局长

马立刚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区住建局副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开德       区卫健局副局长

        区自然资源分局总工程师

        李小虎       区发改局总工程师  

        赵天星       区交通局总工程师

        何香良       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张修龙       区水利局水利技术工作站副站长

        艾宗强       区人武部副部长

                 区教体局党委委员

王云龙       区统计局社会经济普查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何香良同志兼任,办公室职责和组成由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