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地摊经济发展的建议

题目 关于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地摊经济发展的建议
领协代表 张文刚 所属代表团 第十代表团
正文


案由: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对“地摊经济”给予了充分肯定,半个月的时间里,充满市井气息的“地摊经济”在全国各地不断发酵升温,迅速成为恢复疫后经济、鼓励灵活就业、提高百姓生活的新方式,也成为带动地方经济活力的新引擎。陕西省也出台了《陕西省促进市场消费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若干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城区临街店铺出店经营,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占道经营。在这种背景下,汉滨区的“地摊”经济也异常火爆,各巷口、人行道、防洪堤上随处可见。然而政府在为“地摊经济”松绑的同时,也为城市管理带来全新的挑战。摊主占道经营,摊位挤占公共空间,阻碍通行,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不少城市管理者反映,摆地摊人多杂乱,从早市到夜市,不但占地经营时间延长,还容易产生大量垃圾,用网民的话“增长了经济,害苦了环卫工”,城市管理难度加大。

建议:

一、认真做好规划布局。开放地摊经济,绝不是放任自流,要做好规划布局,在保障安全、不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不影响市容、不噪音扰民、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放宽占道许可条件。确定哪些路段、哪个巷子可以放开、哪些时段能够放开,明确哪些行业属于鼓励、准许,限制地摊经营的范围,确保放得稳步有序,防止其“野蛮生长”,避免给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带来风险隐患。

二、实施摊主卫生责任制

对于地摊摊主产生的卫生垃圾,实行摊主责任制,要求摊主摊点摆放整齐,设置垃圾容器,不得乱排放污水。将地摊卫生按区域划分给经营者,经营者对自己摊位所属区域内卫生负责,各摊位摊主负有相互监督职责,由城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卫生环境考核不达标的,所有摊位予以停业整顿,不配合整顿者取消其摆摊资质。

三、加强城市市容管理。不能因为地摊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市容执法管理,该严格执法一定要严格执法,不能影响中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的金字招牌。


回复



类别:A
汉城管函字[2020]76号
签发人:李杰伟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8 号建议的
复 函


张文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地摊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全市餐饮住宿旅游消费八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和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城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管理实施四允许一承诺一提升工作措施的通知》,统筹城市管理领域疫情防控与支持复工复产工作。

《通知》规定,一是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周边群众生活,并征得当地镇办、社区意见后,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设立临时摊点摊区;二是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条件下,适度允许在背街小巷、小区周边流动经营; 三是在保证人行道通行条件,不占用绿化带、盲道、消防通道、“三车”停放位的前提下,允许临街店铺店外临时摆放商品、宣传品,设置顾客等候区,允许夜市集中区临时占道有序设置就餐区;四是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商品摆放有序、环境干净整洁的情况下,允许大型商超利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红线范围内占道开展促销活动。在前述四个允许的同时,《通知》规定实行经营户承诺遵章守法、服从管理、诚信经营的服务对象承诺制度,城管部门坚持主动服务、规范管理、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一放就乱”“放任不管”现象。

按照《通知》精神,我局围绕“努力营造既充满活力,又秩序井然的市容环境”的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统筹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一是针对流动摊贩实施临时疏导点管理,通过限定经营项目和时间、施划摊位线规范摆放等管理措施,提供遮阳棚罩、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等服务措施,采取城管执勤岗值守与执勤车机动巡查等管控措施,既保障疏导点正常运行,又规范商贩经营行为,保持市容环境秩序;二是针对沿街门店、夜市集中区等临时占道设置商品展示和就餐区的情况,以全天候机动巡查和重点街道布控检查为主要措施,指导门店规范摆放占道设施,纠正占用盲道、“三车”停放位等现象,落实就餐区铺设地革、设置垃圾收集容器要求,防止污损地面,保障“烟火气”下的市容环境秩序;三是针对大型商超利用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开展的商促活动,在切实提高勘察勘验和审批效率,为商超经营提供好服务的同时,通过提前进场指导设置、活动现场检查复查,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等多种途径,严控商超促销活动现场秩序,防止出现影响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和噪音管控等现象;四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通知》“禁止在交通易堵路段、主要商贸区、人行天桥、学校周边或其他人流较大区域流动经营;禁止出店(骑门、骑窗)烧烤,禁止使用非环保能源和炉具”的要求,我局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设置城管值守点、聘请文明劝导员、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等工作,结合批评教育、劝阻引导和执法处罚,以及安装隔离栏(桩)等措施,纠正和取缔违法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中心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截至目前 ,中心城区共规划设置早夜市临时摊群16个,备案各类小食品摊贩200余户;同时,按照“四允许一承诺”规定,落实小食品商贩签订服务对象承诺书近百份,相关工作仍在推进;累计完成餐饮油烟摸排整治1300余户,实施重点监管150户;先后在中心城区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站点46处。

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对于我局进一步规范“地摊经济”管理,推进安康中心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工作非常具有建设作用,结合您的建议意见,在下阶段工作中:

我局一是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局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康中心城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具体情况,不断调整管理要求和工作措施,严格管控“地摊经济”规模和形态,推动安康中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升;二是进一步加强与辖区镇办和社区(村组)的衔接协作,充分发挥社区(村组)的属地优势和自治管理力量,落实商贩摊主责任制度,合理规划摊贩疏导点,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地摊经济”规范有序实施;三是针对“地摊经济”环境卫生管理需求,在加强常规保洁、垃圾收运工作的同时,以推进“垃圾分类”为契机,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夯实商贩摊主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2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