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及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摸清全区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强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确保辖区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处非办关于印发2020年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处非办发〔2020〕2号)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要求,通过全面排查、规范治理、重点整治和依法打击等方式,对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线下投融资机构、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甄别认定,分类处置,常态监管,有效化解存量,全力防控增量,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维护全区金融秩序安全和社会稳定。
整治重点
(一)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投资理财、融资咨询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违规从事金融业务和非法集资行为;
(二)以投资房地产、教育、农业、林业、养老、矿产为名从事非法集资行为;
(三)各类涉农合作社、互助会、基金会等组织违规从事非法集资行为;
(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暴力收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以企业上市为名出售股权,向社会公众或变相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非法集资行为,以及私募基金违规开展吸收公众存款业务;
(六)其他各类非法集资行为。
排查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互联网风险排查、社会面“扫楼”清查、风险资金异动排查、虚假非法广告排查以及群众举报和舆情排查“五位一体”的方式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税务稽查、公安侦查等多种手段,全面有序开展摸底排查,强化风险联动综合整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下一步工作
区处非办将以全市涉众集资风险防范专项巡视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夯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照、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全面夯实按照区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案件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促进成员单位及时沟通信息、动态监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和处置情况,形成高效预警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风险排查。由教体、住建、经贸、农业农村、卫健和公安等部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理、项目建设等工作,按照区处非办《关于印发2019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围绕民办教育、农业合作社和私募基金等领域,再行开展一次风险隐患大摸排、大起底,并完善日常检查、重点监测相关措施,做到监控前移、打早打小。三是进一步强化打击处置。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讲究执法策略、方式、尺度和时机,分类处置非法集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四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工作思路,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邀请专家进行知识辅导,将警示教育、政策宣传和普及金融知识相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治、全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