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哪些区域内禁捕?这些垂钓行为视为非法捕捞!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9 22:24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

沿江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抓好落实,如期完成长江流域禁捕目标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对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了总结归纳,并就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解答,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理解有关精神,营造全社会自觉践行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和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什么要实施长江流域“十年禁捕”?

有什么重大意义?

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水电开发、河道渠化、挖砂采石、非法捕捞等活动影响,长江及其重要支流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全面衰退,我市境内很多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多年未捕获到活体。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长江时指出,“长江病了,而且病的不轻,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长江“十年禁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

长江禁捕退捕是一场硬仗,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取得扎实成效,形成示范效应,推动长江共抓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行稳致远。 

我市禁捕的范围、区域、时间有哪些具体要求?

2019年,党中央决定,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捕捞(包括我市紫阳任河多鳞铲颌鱼保护区);

2021年1月1日0时起,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止生产性捕捞。 

我市禁捕范围:

▶水生生物保护区安康宁陕东河大鲵市级自然保护区、汉滨区北部山区大鲵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紫阳任河国家级多鳞铲颌鱼种质资源保护区

▶沿汉江干流各县区重点水域: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紫阳县、岚皋县、旬阳县、白河县、瀛湖生态旅游区境内的汉江干流水域。

▶上述区域以外的天然水域:由各相关县区按照国家规定继续实施禁渔区、禁渔期管理制度。

什么是休闲垂钓?什么垂钓是非法的?

自然和公共水域使用渔具渔法有啥规定?

休闲垂钓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在天然水域休闲垂钓需依法接受渔政执法人员管理。

以下垂钓行为视为非法捕捞:

使用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及使用锚鱼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将休闲垂钓渔获物进行买卖交易;开展休闲垂钓误捕误钓小于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及禁捕品种,未及时放回原水体(外来入侵物种除外)。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自然和公共水域规范使用渔具渔法的通知》要求,全省自然和公共水域承载着养护渔业资源的重要任务,各地要突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坚决禁止和依法查处在自然和公共水域使用拖网(单船拖网、双船拖网、多船多网)、刺网(单片刺网、双重刺网、三重刺网、无下纲刺网、框格刺网)、张网(多桩有翼单囊网、双锚框架张网)、敷网(拦河撑架敷网、岸敷箕状敷网、岸敷撑架敷网);

陷阱(拦截插网陷阱、拦截箔荃陷阱、导陷插网陷阱、导陷箔荃陷阱)、耙刺(拖曳齿耙耙刺、定置延绳倒滚钩耙刺)、笼壶(定置延绳倒须笼壶、散布洞穴笼壶)等渔具和炸鱼(使用炸药等爆炸物将鱼直接炸死、炸伤、炸晕,进行捕捞的方法)、毒鱼(使用各种有毒有害物质致使鱼类短时间晕、死,进行捕捞的方法);

电鱼(在水中利用高压电电击鱼类进行捕捞的方法)、光诱捕鱼(利用光源诱集鱼类,借助某些渔具进行捕捞的方法)、锚钓(利用硬竿、线坠沟(含加装可视装置)等组成装备,进行捕捞的方法)、武斗竿钓(将空钩延绳钓结缚在钓竿上,采用一竿多钩,多人围钓进行捕捞的方法)等渔法的行为。

举报电话:110、 12315、0915-3206830(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