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社区工厂培训政策及移交管理职责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20-0145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20〕92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10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10-01 16:53 |
汉政办发〔2020〕92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社区工厂培训政策及移交管理职责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区新社区工厂和毛绒玩具文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巩固全区新社区工厂发展成果,全面做好新社区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易地搬迁群众就业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总体目标,通过调整新社区工厂员工培训政策及移交管理职责,进一步夯实社区工厂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责任,优化管理服务,解决实际困难,助力新社区工厂做大做强。
二、主要内容
(一)放宽员工培训年龄。在现有基础上将女性员工的培训年龄放宽至60周岁,通过放宽培训年龄,用好培训政策,有效破解劳动者就业难和工厂招工难的问题。
(二)缩短补贴兑付时间。新社区工厂岗前培训补贴兑付时间,按2个月兑付;毛绒玩具文创产业岗前培训补贴兑付时间,按3个月兑付,补贴总额不变。
(三)移交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新社区工厂移交至各镇办进行管理,由各镇办负责辖区内新社区工厂日常监管和管理服务,区人社局负责加强日常督促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金监管。政策调整所需资金由区人社局统一协调,由各镇办监管并兑付各新社区工厂,各镇办要切实加强资金日常监督和管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各新社区工厂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镇办按规定进行审核把关,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和弄虚作假。
(二)提高工作效率。各镇办要广泛宣传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率,要确保各新社区工厂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要为新社区工厂申报资金开启“绿色通道”,缩短审核时间、加快拨付速度,严禁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
(三)落实管理责任。各镇办要完善新社区工厂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辖区内新社区工厂运营环境优化、优惠政策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监督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新社区工厂带贫效益,实现长期稳定运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