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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20-0140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0〕2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1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1-12 16:37

 

汉政办发〔2020〕2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监测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按照《陕西省践行新发展理念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统计报表制度》相关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监测考评内容和办法

2019年度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指标体系继续延用上年度不变,分为创新发展指标、协调发展指标、绿色发展指标、开放发展指标、共享发展指标五大类,考评指标统计表共25项,考评审核表共61项。各项监测考评指标分别由省、市统计部门或由省、市级相应主管部门评估认定,最终反馈省统计局使用。考评指标统计口径均为辖区概念,即各项指标数据包含汉滨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具体指标详见附表1)。

城区监测考评涉及全省30个城区。(城区名单见附表2) 

监测考评工作由省统计局牵头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并按要求报同级统计部门。各级统计部门组织采集、审核、汇总,并按要求报上级统计部门。

二、具体职责分工

承担县域经济监测考评的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对照指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填报相关指标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反映汉滨实际发展状况。监测考评各项指标数据分别来自区统计、公安、财政、住建、环保、教体、科技、卫健、文旅广电、招商、政法、自然资源等部门。监测考评工作由区统计局牵头,各职能部门负责工作协调或本部门相关指标数据的收集、审核、报送等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区政府办:负责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督促区直相关部门做好县域经济监测有关工作。区统计局:负责县域经济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考核细则、报表制度、调查方案及基层表的设计和印制;监测工作安排部署及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监测指标数据的统一采集、审核、计算、汇总上报;组织常住人口等相关抽样调查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新增统计调查单位及其占比数据;负责监测指标资料的发布和开发利用;组织监测工作进度督促、质量抽查和数据核查;负责指导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监测内容涉及的全区户籍总户数、总人口、城镇人口;提供全区人口统计年报原始资料。区发改局:负责监测内容涉及的生产总值及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速、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营商环境指数等指标发展情况。区财政局:负责县域经济监测工作经费的落实和物资保障;提供财政年度决算原始报表资料;配合区税务部门搞好相关数据的认定。区税务局:负责监测内容涉及的总税收收入及增速等指标数据分析说明,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对接,确保税收收入口径的一致性。区经贸局:负责监测内容涉及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速、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等指标发展情况。区住建局:负责提供监测内容涉及的绿化覆盖率等相关指标数据及其说明;提供城镇维护建设资金支出、城镇人口、建设用地、用水、用气、市政设施、城镇绿化和环卫等统计数据资料。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提供监测内容涉及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等指标数据及其说明;提供辖区环境污染及其治理情况统计数据资料。区教体局:负责提供监测内容涉及的幼儿园数量、普惠性幼儿园数量、普惠性幼儿园占比等指标数据和说明;提供辖区教育统计年报原始资料。区科技局:负责提供监测内容涉及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等指标数据及其说明;提供辖区科技统计相关数据资料。区卫健局:负责提供监测内容涉及的辖区各类卫生机构、床位、卫生技术人员指标数据和说明;提供辖区卫生统计年报原始资料;提供孕产妇、儿童保健等统计调查资料。区文旅广电局:负责提供监测内容涉及的旅游收入、旅游人数等指标数据及其说明;提供辖区旅游业发展情况统计数据资料。区招商服务中心:负责提供监测内容涉及的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及增速等指标数据及其说明;提供辖区招商引资情况统计数据资料。区委政法委:负责提供监测内容涉及的公众安全感满意率等指标数据及其说明;提供公众安全感情况统计数据资料。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提供监测内容涉及的单位GDP建设用地及下降率等指标数据及其说明;提供建设用地情况统计数据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为确保我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工作持续扎实开展,各责任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把好数据采集关,确保资料来源准确可靠。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夯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对照各项监测指标,把握监测重点,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填报好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各责任部门要准确理解指标含义,准确把握统计口径,主动作为,积极行动,搞好对上沟通衔接,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报送统计部门的数据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的数据高度一致,并得到省、市级相关部门认定。

(三)严格审核,及时上报。按照省市统一上报时间要求,各责任部门务必于2020年1月31日前将监测报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统计局(联系人:汪慧芳;电话: 8181205),以便及时汇总审核、对比查询,确保按时上报省级统计部门。

 

附件1:2019年度汉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指标及其责

任部门

  附件2:陕西省践行新发展理念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名单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附件1

 

2019年度汉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指标及其责任部门

序号

监 测 指 标

指标责任部门

1

生产总值

区发改局(10项)            

2

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3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4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5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6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8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上年度)

9

营商环境指数

10

城镇化率

11

新增统计调查单位占比

区统计局(1项)

12

总税收收入

责任部门:区税务局(2项)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13

总税收收入增长速度

1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

区经贸局(2项)

15

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16

绿化覆盖率

区住建局(1项)

17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区生态环境分局(1项)

18

普惠性幼儿园占比

区教体局(1项)

19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上年度)

区科技局(2项)

20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21

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

区卫健局(1项)

22

旅游收入

区文旅广电局(1项)

23

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长速度

区招商服务中心(1项)

24

公众安全感满意率

区委政法委(1项)

25

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上年度)

区自然资源分局(1项)

附件2:

 

陕西省践行新发展理念30个城区经济

社会发展监测名单

 

西安市(11个):新城区 、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

铜川市(3个):王益区、印台区、耀州区

宝鸡市(3个):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

咸阳市(2个):秦都区、渭城区

渭南市(2个):临渭区、华州区

延安市(2个):宝塔区、安塞区

汉中市(2个):汉台区、南郑区

榆林市(2个):榆阳区、横山区

安康市(1个):汉滨区

商洛市(1个):商州区

杨凌示范区(1个):杨陵区

 

 

 

 

 

 

 

 

 

 

 

 

 

 

 

 

 

 

 

 

 

 

抄送:市政府办,市统计局。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