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20-013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20〕61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2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6-25 15:48 |
汉政办发〔2020〕61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执行。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附件:《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试行)》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