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审计信息公告

审计信息公告

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20-05-27 15:51 发布文号: 汉区审报[2020]15号
公开目录: 审计信息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

 

 

汉滨区审计局

审计报

 

汉区审报[2020]15号

被审计单位: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关于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要求,汉滨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5月6日起,对石梯汉江大桥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汉滨区交通运输局及施工单位给予工作上的配合,审计如期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

一、 基本情况

安康市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建设工程由汉滨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依据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安康市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建设工程两阶段施工图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4】445号实施,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桥梁纵断面位于0.65%单向纵坡上,桥梁宽度为净9米+2*0.5米防撞护栏。上部结构采用三跨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刚构桥,桥梁全长225.4米。核定施工图设计预算为30889420元,资金来源安交字【2015】201号文件:中央车购税450万元,市县自筹4050万元。

工程由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招标代理,2014年10月16日进行公开招标,由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并于2014年10月24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25812622.26元。合同工期730天。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2017年10月28日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家共同进行交工验收。综合验收结论: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一)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工程委托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工程造价审核,我局于2020年4月2日出具了该项目竣工结算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的认定意见(汉区审建字【2020】47号)。审核结果为:送审造价25,270,571.71元(合同价25,812,622.26元,变更增加造价2,713,642.38元),审减造价13,033.80元,经审核最终审定造价25,257,537.91元。本次审计中对该造价予以认可,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二)待摊投资审核

待摊投资审计认定总额2,578,606.32元。其中:监理费615,000.00元、设计费878,000.00元、咨询审查费150,000.00元、招标代理费170,000.00元、大桥竖向预应力无损检测费64,400.00元、施工监控项目300,000.00元、灌注桩质量检测费18,000.00元、荷载试验费115,000.00元、施工图变更设计费50,000.00元、新增桥体表面涂装及灯带工程预算审核费4,003.00元、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费50,000.00元、大桥高承系统补测费2,000.00元、管理费133,754.00元、造价审核费28,449.32元。

(三)征地拆迁审核

征地拆迁费用共计890,000.00元,其中:石梯镇850,000.00元、关庙镇40,000.00元。

审计认定工程总投资为28,726,144.23 (其中主体工程为25,257,537.91元,待摊投资为2,578,606.32元,征地拆迁890,000.00元)。  

三、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上级拨入资金—28,000,000.00元。

支出—27,885,757.00元。其中:工程款24,600,000.00元,待摊投资2,415,957.00元,征地拆迁890,000.00元。

其他应付款—820,187.23元。其中:工程款657,537.91元,待摊投资162,649.32元。

四、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情况

本次审计,我们是在汉滨区交通运输局及施工企业提供的工程资料、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资料基础上实施的审计。上述单位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进行了书面承诺。

五、审计评价及建议

通过审计我们认为安康市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上,经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工程建设内容,但该项目资金缺口为726,144.23元。建议项目管理单位抓紧落实自筹资金,加强项目管理,尽快完善财务决算工作。

 

汉滨区审计局

2020年5月25日

 

 

 

 

抄送:市审计局,区监察委,区政府,区财政局。

 

汉滨区审计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