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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信息公告

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20-04-24 15:40 发布文号: 汉区审报[2020]10号
公开目录: 审计信息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综合报告

 

 

汉滨区审计局

审计报

 

汉区审报[2020]10

 

 

被审计单位:汉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经贸局。

 

审计项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综合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要求,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4月20日,汉滨区审计局派出1个审计组、4名审计人员,组织对汉滨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2702.7万元财政资金、741.66万元捐赠资金,对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发改局、经贸局等5个管理部门及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2个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汉滨区第一、第三人民医院,重点审计了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的筹集、分配和拨付使用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工作得到了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4月20日,各级财政共安排汉滨区疫情防控经费合计2702.7万元,实际使用2536.22万元,166.48万元元尚未支出。实际使用2536.22万元中: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支出421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1274.22万元,医院新建或改扩建支出300万元,其他支出541万元。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4月20日,汉滨区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741.66万元(其中民政局账户618.80万元,慈善协会账户122.86万元),支出741.56万元(其中慈善协会定向捐赠直接支出31.1万元,慈善协会归集到民政局捐赠账户91.76万元,民政局捐赠账户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标文件支出710.46万元),结余0.1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17.15万件(折价99.79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17.15万件(折价99.79元),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三)专项再贷款方面。

汉滨区已将上级文件进行转发,对政策进行宣传讲解,截至4月20日,汉滨区经贸局会同区财政局共初审第一批9家工业企业15笔贷款的贴息资料和一家生产医疗器械(口罩)的转产扩能企业资料,已上报至安康市工信局,由安康市工信局审核后给予财政补贴。资料正在审核中,暂未发放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

二、审计评价

审计情况表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汉滨区各部门积极筹集防控物资款项和物资,同时号召各行各业踊跃捐款捐物,为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资金保障。并加强对资金和捐赠物资的监管,完善制度,建立资金和物资台账,规范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捐赠、调拨等程序,未发现挤占、挪用、滞留、克扣、虚报冒领、贪污私分等违规违纪问题。但还存在捐赠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现象。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捐赠资金方面。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及时,涉及资金42.37万元。截止3月31日汉滨区募集到社会捐赠资金741.66万元,截止审计日,汉滨区相关部门未按照《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慈善捐赠活动和捐赠物资管理的通知)》(陕民发〔2020〕13号)文件要求及时制定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造成捐赠资金42.37万元滞留在民政局捐赠账户。

审计问题指出后,汉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区民政局等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出资金分配和使用初步建议方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了资金使用方案,区民政局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分配方案于4月20日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使用单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促进捐赠款物的高效使用。针对审计指出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及时的问题,汉滨区民政局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促进资金及时拨付42.27万元。

五、审计建议

1.继续严格按照《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慈善捐赠活动和捐赠物资管理的通知)》及时拨付统筹使用捐赠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捐赠资金使用效益。

2.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向好形势,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社会经济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汉滨区审计局

2020年4月20日

 

 

 

 

 

 

 

 

 

 

 

 

 

 

 

抄送:市审计局

 

汉滨区审计局办公室        202042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