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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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办科室: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5号国土资源窗口 2、咨询电话:0915-6323089 3、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不收费 5、所需手续:1.申请人和受让人对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人和受让人 原件(3) 2. 采矿权转让申请书(国有、集体企业转让的需有主管部门签章); 申请人 原件(3) 3. 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申请人 原件(3) 4. 双方工商营业执照、相关章程及工商登记信息表; 市场监管局 原件(3) 5. 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文书;人申请报告,国有、集体企业申请转让的需附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批准文件; 申请人以及相关部门 原件(3) 7. 矿业权交易中心签订的转让合同(原件); 申请人 原件(3) 8. 矿业权交易中心审查意见; 矿业权交易中心 原件(3) 9.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报告; 申请人 原件(3)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安监部门出具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 安监部门 原件(3) 11. 受让人的资金证明材料; 金融机构 原件(3) 12. 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 税务部门 原件(3) 13.采矿权评估备案证明; 市国土局 原件(3) 14. 价款缴纳情况说明; 申请人 原件(3) 15. 申请转让的采矿权为再次转让的,出具原转让审批文件; 申请人 原件(3) 16. 矿区范围图及开采现状图; 申请人 原件(3) 1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17-1 缴存矿山地质恢复治理保证金票据(复印件)。 申请人 原件(3) 6、办理流程:采矿权申请人提供申报资料——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受理——主办股室审查(鉴证)并公示——相关科室会签——主管局长审核——局务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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