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0年7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5 08: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邮箱:347844926@qq.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备注

1

张坝公路改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

汉滨区张滩镇至关家镇

区交通局

陕西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张滩镇至关家镇,起点位于张滩镇余湾村古磨岭,沿旧路向东经大营、石门村、邹庙村、李台村、响水村、乌垭村、黄堡村、小关社区、凡云村、马家湾、寺姑村、二郎村,终点止于坝河镇斑竹园村与S102平旬路相接,项目起点坐标为E 109°07'09.21"、N 32°41'45.16",终点坐标为E 109°18'45.95"、N32°37'45.84"。路线全长30.6km。按四级公路改建,路基宽度6.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150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0万元,占总投资5.21%。

 

正文--张坝公路改建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