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安康市316国道建民至恒口公路汉滨段抢种抢栽抢建等行为管控的紧急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0 16:58


 

 

                               汉政办函〔2020〕110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大安康市316国道建民至恒口公路汉滨段抢种抢栽抢建等行为管控的紧急通知

 

五里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安康市316国道建民至恒口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G316国道改建项目)是中省督办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之一,项目建成后对缓解中心城区至恒口交通压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加快月河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防范我区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出现抢种、抢栽、抢建现象,不断优化重点项目施工环境,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五里镇要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队伍,迅速开展辖区内抢种、抢栽、抢建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摸底工作,坚决遏制红线范围内擅自修建、改建、扩建房屋、圈舍及抢种、抢栽等违法行为发生。对发现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建筑物等现象,要及时制止,留存完整详实的影像、文字等资料,由镇、村、组签字后存档,作为征地拆迁不予补偿的依据。区“两违”整治办公室要主动介入,紧密配合,加强对项


目范围内“两违”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办。

二、政策宣传引导。安康市316国道建民至恒口公路汉滨段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交通局)(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五里镇要采取召开群众会议、张贴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禁止抢种、抢栽、抢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参与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的热情。积极、正面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检举抢种、抢栽、抢建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和处罚案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强督办问效。区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沿线镇办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整治进度、成效进行跟踪督办,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镇(街办)和部门,记不良记录,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区纪委监委要加大执纪问效力度,对因失职、渎职造成抢种、抢栽、抢建等行为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区域内抢种、抢栽、抢建行为严重失控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对公职人员组织、纵容或参与抢种、抢栽、抢建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交通局)要密切关注整治工作进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重点抢种、抢栽、抢建案件实行“周销号”报告制度。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