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五里镇等四个万人千吨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20 07:58


汉政办发〔2019161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五里镇等四个万人千吨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里镇、大河镇、关庙镇、张滩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汉滨区五里镇等四个万人千吨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18

汉滨区五里镇等四个万人千吨镇级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五里镇等四个万人千吨镇级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按照省市2019-2020年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整治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解决五里镇、大河镇、关庙镇、张滩镇四个万人千吨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确保水源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二、整治任务

以饮用水水源地市级排查认定反馈问题为导向,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全面达标。

(一)关于“水源地未设立标识标牌和隔离防护设施”的问题。

整治措施: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予以规范设立。完成保护区界碑、交通和道路警示标志,以及一、二级保护区隔离防护网等设施建设。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责 任 人:刘天保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关于“水源地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数据未制作”的问题。

整治措施:制作水源地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数据。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责 任 人:刘天保

(三)关于“水源地保护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规范处置”的问题。

整治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要求,对五里镇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13户、大河镇水源地一级保护内2户、关庙镇水源地一级保护内1户及二级保护区9户、张滩镇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23户居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理。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

责任单位:五里镇、大河镇、关庙镇、张滩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朱佑峰、刘长平、马小刚、王功剑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三、责任分工

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协调、督办水源地整治工作,按期向上报送整改情况。

区水利局:负责保护区界标、道路和交通警示牌、一二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水源地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数据的制作。

区住建局:负责生活垃圾规范处置指导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护区内规范整治项目资金保障。

相关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规范处置工作;配合开展其他整治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问题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区生态环境分局李德朝同志任组长,区生态环境分局马立刚、区水利局余西来任副组长,成员从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抽调,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联系、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及镇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集中整治。各相关部门及镇政府要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能,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职责任务,克服一切困难,采取果断措施,迅速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整治到位,彻底消除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并举一反三,严防问题反弹。同时,要通过会议、发放宣传单、刷写固定标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水源地保护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政策,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三)强化督察督办。将“万人千吨”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相关部门、镇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由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环保督察办对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进度缓慢,或者集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镇政府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移交区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