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倾斜支持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9 09:05


汉政发〔201915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倾斜支持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

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加快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发展,是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农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实现稳定脱贫的关键,对于如期实现脱贫摘帽、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为促进我区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突破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突破发展作为全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群众脱贫致富、实现整区脱贫摘帽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为重点,以扩大就业为目标,立足特色资源,发挥优势、优化布局,改造提升存量、引导发展增量、创新发展方式,完善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业政策扶持体系,推动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支持范围

1.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审批(备案)、规划、土地、环保等手续齐全,具备稳定的生产经营项目,且生产运营正常,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公平竞争,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征信记录,对当地脱贫攻坚和贫困户脱贫带动作用明显的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

2.符合《安康市新社区工厂地方标准》的社区工厂及毛绒玩具文创产业(含在建和投运)。

3.支持符合下列条件农产品加工厂(如:富硒粮油、禽蛋、熟肉制品、魔芋、茶叶、核桃、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初、深加工企业):①年产值达到200万元以上,实现年收入80万元以上;②加工厂房在300平方米以上,用工在20人以上(贫困户用工占比不低于20%);③从事食品类加工的农产品企业必须符合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要求并通过SC认证。

4.扶持时间:201911日至20201231日。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全区培育发展新社区工厂100家以上,实现年产值 2 亿元左右,其中引进和培育毛绒玩具文创企业占到全市毛绒玩具文创企业的40%以上,力争把新社区工厂和毛绒玩具文创产业培育成我区新兴支柱产业。全区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和装备取得较大突破,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农业现代化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年度目标为:

2019年,全区建成新社区工厂80家(其中毛绒玩具社区工厂30家),创建示范性新社区工厂10家,培育规模以上社区工厂5家,吸纳就业10000人以上,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1200人以上;新建农产品加工厂30家,培育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0家。达到“双品一标”产品10个以上。

2020年,全区新社区工厂累计达到100家,产值达到2亿元,创建示范性新社区工厂10家,培育规模以上社区工厂8家,吸纳就业达到12000人以上;农产品加工厂累计达到40家,产值达到2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培育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0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3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6家。“双品一标”产品达到30个。富硒农产品质量、产值和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支撑农业现代化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产业带动能力显著增强。

(三)规划布局

新社区工厂的布局要求是:以1000人以上集镇社区和人口密集区为重点,逐步实现易地扶贫搬迁100户以上安置社区新社区工厂全覆盖。农产品加工厂布局要求是:在五里工业集中区以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和龙头企业为主,建设集农产品交易、物流配送、会展、商务洽谈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易中心;在集镇社区和市级以上农业园区以发展初加工为基础,延伸产业链条。要坚持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规划集聚、厂房通用、环保安全,坚持厂房建设、仓储物流、销售网络一体规划、同步建设、融合发展;坚持资产可增值、运营可持续、产业可升级。

具体布局是:新社区工厂按照高速公路和国道沿线优先发展毛绒玩具、相对偏远的安置社区发展电子产品加工的思路,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既要实现优势互补,又要防止企业扎堆造成的招工难问题。农产品加工厂结合全区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现状,南山片区支持大竹园、双龙、牛蹄、晏坝、瀛湖、流水等镇,重点发展茶叶为主的精深加工业,支持早阳、石梯、坝河、关家、洪山等镇,重点发展烤烟、中药材、核桃为主的初加工业;北山片区支持大河、茨沟、紫荆、中原、叶坪、谭坝、沈坝等镇,重点发展核桃、食用菌为主的初加工业;川道沿线支持新城办、江北办、建民办、五里、关庙、张滩、县河、吉河等镇办,重点发展富硒粮油加工、饮用水为主的精深加工业和冷藏物流等配套服务体系。

三、支持政策

1.厂房建设扶持政策。①对企业新建独立厂房且土地、规划等手续齐全的农产品加工厂,建成投入运营半年以上,按建设厂房实际面积予以建厂扶持。具体扶持标准为:厂房面积要求不低于300平米,鼓励做大做强,对厂房面积达到1500平米以上和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厂,优先予以重点扶持。扶持资金来源以苏陕协作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为主,其他资金为辅,按照“三变”改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扶持。具体由农产品加工厂建设专项工作组认定。②对具有国有产权且相关手续齐全的新社区工厂,按照“三变”改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可以采用政府回购的方式扶持新社区工厂发展;对集体土地性质的新社区工厂,可采用租赁等方式支持新社区工厂发展。具体由新社区工厂建设专项工作组认定。(牵头部门:区经贸局、区人社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搬迁办)

2.水电费及场地租赁费补贴政策。①对新社区工厂的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实际支出额 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三年,补贴资金按每半年兑现给企业。②符合《安康市新社区工厂地方标准》,租赁厂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参照执行。(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各镇办)

3.就业补贴政策。①新社区工厂组织的新招录员工岗前培训可享受每人1800元的培训补贴。各类社区工厂培训由企业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直接兑现给企业。②每吸纳1个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企业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③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创办新社区工厂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④新社区工厂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助标准为企业缴费总额三分之二。⑤开发高校毕业生及18-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岗位,见习期间每人每月可享受1200元的见习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20元的人身意外保险补贴,期限3-12个月;鼓励见习单位在见习结束后留用见习人员,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一次性留用补贴。⑥被认定为省、市、区级就地就近就业示范基地或就业扶贫基地的,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农产品加工厂参照执行。(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各镇办)

4.税费政策。①全面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各项税收政策。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小微企业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全覆盖。②落实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政策,农产品加工企业可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牵头部门:区税务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各镇办)

5.融资政策。①新社区工厂有贷款融资需求的,正式投产后即可申请“新社区工厂贷”;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新社区工厂,实现“新社区工厂贷”全覆盖。②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企业或个人,优先办理、优先享受贴息政策。社区工厂需要申请贷款时,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可展期 1 年,展期不予贴息。③区财信融资担保公司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银企合作桥梁纽带作用,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及以下的小微和“三农”企业贷款用于企业经营的个人贷款担保,年化担保费率由原1.5%降低至1%收取,不再收取保证金、评审费。对诚实守信经营情况良好,具有发展前景、资产、收入、利润、现金流足以支撑贷款,连续两年盈利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担保贷款在200万元以下的可免除不动产抵押反担保措施。④拓展抵押担保物范围,稳妥推进试点地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积极开展厂房抵押和股权、货权、动产、应收账款、订单、存单质押等融资业务,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新社区工厂的担保服务力度,开展供应链授信业务,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新社区工厂融资增信。继续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对新上市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财政奖励。⑤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新险种,将农民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企业列入农业担保体系支持范围,鼓励农业担保与农业产业链加速融合,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经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信融资担保公司、各商业银行)

6.品牌培育奖励政策。对获得生产许可证、“双品一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认证的农产品企业分别给予 1 万、2 万、3 万、10 万元的奖励。(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

7.“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政策。对当年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且已申报纳统的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对当年达到成长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且已申报纳统的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一次性奖励企业3万元。(牵头部门:区统计局, 配合部门:区经贸局)

8.用地政策。①把农产品加工厂和新建社区工厂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以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加工厂和新社区工厂。②每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指标优先保障新社区工厂及农产品加工厂项目用地,在土地出让环节中,可不高于所在区域土地等别出让最低标准价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重大新社区工厂及农产品加工厂建设可通过灵活采取投资奖补和产业扶持奖励等方式进一步减少用地成本;可以采取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供应土地,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③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企业利用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对因使用权人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开发;闲置满两年的,依法收回并优先安排新社区工厂及农产品加工厂使用。(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经贸局、区人社局)

9.保险政策。新社区工厂业主应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符合《安康市新社区工厂地方标准》的农产品加工厂,参照执行。(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配合部门:各镇办、各保险公司)

10.精深加工企业入园优惠政策。对入住五里工业集中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享受入园企业相关政策。(牵头部门:五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经贸局)

为确保政策的延续性,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可同时享受原有相应奖励扶持政策。同类型奖励扶持政策按最优政策奖励,不重复奖励扶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倾斜支持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突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新社区工厂、农产品加工厂建设2个专项工作组,由区级分管领导主抓,区人社局、区经贸局分别牵头,精心组织落实。领导小组每月研究一次“两厂”建设问题,各专项工作组落实专人负责督办、服务、指导等工作,每月研究一次相关工作,各镇办和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和培育包抓工作机制,将培育和发展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形成促进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涉农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配套节余资金、扶贫帮扶资金、苏陕协作资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资金等,优先用于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厂房建设、奖励及水电费补贴。区人社、财政、扶贫、自然资源(搬迁办)、经贸等部门要综合运用创新创业资金和扶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就业补贴政策,全力支持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建设。按照“三变”改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信贷担保等方式,重点支持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料基地、基础设施、物流配送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着力优化服务。区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局、税务局等单位,对涉及新社区工厂、农产品加工厂建设的项目在符合行业政策情况下从快从简办理各类手续。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局、经贸局、金融办等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合资金资源,全方位支持社区工厂及农产品加工厂建设。区人社局要灵活运用就业扶持政策,做好用工对接、人才引进、培训扶持、社保接续、项目引进、落地及后续跟踪服务。区搬迁办要协调解决搬迁安置社区新社区工厂厂房配套建设,并积极引导群众转变就业观念,组织动员群众参加技能培训,到社区工厂就业,靠勤劳实现脱贫致富。

(四)加大考核奖惩。将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建设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提高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实行重奖重罚。对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实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完不成任务的,实行责任追究。建立考核长效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附件:汉滨区倾斜支持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突破发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9年617




附件1


汉滨区倾斜支持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

加工厂突破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罗本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冯荣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义清  区政府办主任

李朝华  区发改局局长

李佰智  区人社局局长

白胜春  区经贸局局长

王贵锋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晏长荣  区财政局局长

田远金  区扶贫局局长

李忠安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王功江  区住建局局长

李德朝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冯舟安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佘在琴  区考核办副主任

朱康利  区税务局局长

禹纪艳  区统计局局长

徐兴平  区搬迁办主任

马明利  五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 剑   区消防大队队长

钟 波   区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国网安康供电分公司高新支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由李朝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李佰智、白胜春、王贵锋担任副主任。区社区工厂工作组由罗本军同志牵头,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李佰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农产品加工厂工作组由冯荣平同志牵头,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白胜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道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负责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突破发展的指导、服务、督查、考核、认定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区发改局:负责的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项目申报工作,协助企业做好苏陕扶贫协作等项目策划包装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新社区工厂的指导、服务、督查、考核、认定等日常工作,对项目资金扶持提出建议报区政府审定。

区经贸局:负责农产品加工厂的指导、服务、督查、考核、对项目认定等日常工作,对项目资金扶持提出建议报区政府审定。

区农业农村局:对满足企业标准的农产品加工厂,加强日常指导,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向上争取各类扶持政策。

区财政局:负责支持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发展相关政策资金筹措和管理工作。

区扶贫局:负责核定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工作,落实相关扶贫政策。

区互联网产业办:负责利用“互联网+”销售模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为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搭建更加广阔的销售平台。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政策。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建设用地的预审及选址的论证工作。

区搬迁办:负责协调解决搬迁安置社区新社区工厂厂房配套建设。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的环境问题,指导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的环境评估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为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办理各类证照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减少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企业办事成本。

区住建局:负责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厂房的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并提供相关技术规范。

区考核办:负责将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发展纳入对各镇办、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畴,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区税务局:负责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税务的征收管理、纳税评估,负责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区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加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培训服务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区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加大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争取更多的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落地投产。

区工商联:为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交流平台,并推广和宣传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

区金融办:负责落实好中、省、市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切实发挥平台桥梁作用,为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贷款提供保障服务工作。

建设银行、农商银行:负责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解决运行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问题。

电力部门:要对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用电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陕南移民搬迁政策的社区,做好配套电网建设,免收开户增容等费用,积极争取实施扶贫电价,农产品加工企业享受农业电价,满足正常用电需求。

各镇办:负责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的包帮联建工作,协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扶贫包抓部门要加大帮扶支持力度,助推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发展。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