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汉滨区委区政府有关资助贫困大学生要求,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根据《2020年汉滨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汉办字﹝2020﹞90)文件精神,结合捐资方意向,经研究,汉滨区红十字会在全区开展“助你圆梦·爱心同行”捐资助学活动。
资助对象
1、非定向资助(40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中当年参加高考且被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大学新生。
2、定向资助医学类专业大学生(20名):汉滨辖区2020年参加高考且被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全日制普通公办院校医学类专业大学新生。
相关要求
根据捐资方捐赠意愿,在符合上述资助同等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资助顺序为:被985、211等重点高校录取的新生;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因病因灾致贫);被江苏高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申请受理先后时间(汉滨区红十字会受理为准)。所有资助学生均应履行与汉滨区红十字会签订协议约定内容。
资助额度
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
资助程序
(一)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在镇办红十字会(镇办社保站)领取《汉滨区红十字会2020年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表》《汉滨区红十字会2020年医学类大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或在汉滨区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公告下载,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时间截止9月20日。
(二)初审。镇办红十字会受理学生申请后,要对相关资助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特别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乡低保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材料进行核查、比对,填写审核意见。
(三)审核。镇办红十字会初核通过后,申请人(或家属)将资料提交汉滨区红十字会,由汉滨区红十字会统一受理,对拟资助对象进行逐一审核,与相关部门确认无误且未重复享受,并经会议研究确定资助对象。
(四)公示。汉滨区红十字会将最终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汉滨区政府网站和汉滨区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发放。在与资助对象签订协议书后按期将善款直接转账至受助学生账户。
温馨提示
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在镇办红十字会(镇办社保站)领取《汉滨区红十字会2020年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表》《汉滨区红十字会2020年医学类大学生资助申请表》,或在汉滨区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公告下载。
交表地址:汉滨区红十字会事业发展工作部(培新街61号院内5楼)
联系人:王 辉
联系电话:0915-3213117
1367915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