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0年8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
索引号 | QHBJ/2020-0029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2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8-20 08:2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邮箱:347844926@qq.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备注 |
1 |
安康汉滨区乡镇燃气工程项目 |
安康市汉滨区谭坝镇、茨沟镇 |
安康中嘉能(汉滨)燃气有限公司 |
陕西中蓝企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安康市汉滨区谭坝镇、茨沟镇。本工程新建LNG气化站1座,供谭坝镇、茨沟镇用气。站内设50m3立式低温储罐1座,卸车增压撬1座、储罐增压撬1座、主气化器撬1座及调压计量加臭撬1座。设计气化能力为1500Nm3/h。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135万元,投资比例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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