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汉滨区扶贫开发局扶贫系统专项治理问题整改工作台账

文件名称 汉滨区扶贫开发局扶贫系统专项治理问题整改工作台账
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8-25 09:52

序号 问题
类别
反馈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 整改进展 是否完成
1 资金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部分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村道路硬化项目无招投标资料。有的村项目建设配套不到位,管护不力。 区脱贫办
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在全区扶贫资产管理培训会上,明确要求各镇办各部门严格落实《汉滨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实施细则》,结合“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对2020年已实施扶贫项目进行公示公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公示公告工作落实落细。二是结合全区扶贫项目清理整改和“三排查三清零”自查问题,制定完善长效机制,根据《方案》要求5月底前各镇办各部门问题整改全部清零。同时,为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出台了《汉滨区扶贫资产管理办法》《汉滨区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开展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于5月22日,在大竹园镇召开了全区扶贫资产管理现场推进会,对扶贫项目资金、扶贫资产管理以及扶贫项目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落实各级工作责任。针对成效考核中的个性问题,依据省扶贫办等四部门《关于扶贫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陕扶办发[2019]10号)文件规定,县河镇姚河村20万元产业路符合规定,可以不用招投标。但县河镇以此为戒,汲取教训,全面排查,完善整改,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效益。三是按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要求,严格落实项目入库流程,实行村级申报、镇级初审、主管部门审核、区级审定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精准。同时,及时维护完善国扶系统相关信息,不断提升扶贫项目质量,确保扶贫项目和信息系统数据一致。四是针对瀛湖镇桥兴村水窖没有配套进水管、闸阀等设施,区水利局以指导镇办于2020年1月18日全部整改提升到位。同时,成立12个督查指导组,对全区小农水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镇办限期完成整改。 已完成
2 资金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1.扶贫小额信贷存在逾期现象,部分镇办逾期率超过0.5%监测红线。
2.未超过逾期率0.5%监测红线,但存在逾期借款现象。
区脱贫办
一是对逾期率超标的镇办,每月随时跟踪督办,确保降至0.5%以下;二是对符合风险代偿条件的借款随时启动风险代偿调查和申报工作,确保如期代偿还款;三是对所有逾期贷款调查了逾期原因,因户施策形成了整改措施和期限。 持续推进,每月月底销号
3 信访矛盾问题 个别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回复及化解不够及时。 区脱贫办
随时对信访事项派人调查核实进行有效化解,密切联系镇办落实好信访事项政策,并夯实具体的吸附稳控责任人 持续推进,即有即销
4 问题整改压力传导不够 有的地方存在敷衍应付整改现象;个别村中央反馈问题整改资料不完善、存在缺项漏项现象;个别需长期整改问题未见落实长效机制相应文件。 区脱贫办 1.区脱贫办组织成立了督导组,对各镇办进行督导检查,制定了问题整改督导检查提纲,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规范相关资料,提升整改工作质量。坝河镇繁荣村的中央层面三项整改清单已经重新梳理完善后存档。
2.为提高苏陕扶贫协作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资金管理水平,我区结合省市苏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经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0月21日印发了《汉滨区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苏陕项目筛选、申报、资金支持、资金拨付、项目管理,带贫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建立健全了汉滨区苏陕项目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实施的苏陕项目发挥效益,解决“一些苏陕扶贫协作项目重协议签订,轻落地实施,项目效果发挥不够”的问题。
3.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健全落实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核查核实工作机制的通知》(汉脱贫组办发〔2020〕23 号)文件,明确核查核实对象和重点内容,制定了问题整改核查核实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并将核查核实结果纳入脱贫攻坚年度成效考核。
已完成

以上汉滨区扶贫开发局2020年以来开展行业治理及整改工作情况,并作出如下承诺,对发现扶贫领域新的行业乱象在7个工作日立即处理完毕,对治理后达到的成效做社会公布,并欢迎社会各界对区扶贫开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扶贫领域行业乱象治理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3212175

                                  汉滨区扶贫开发局
                                   2020年8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