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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qzfqzfb/2020-0091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0-08-19 08:20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20〕86号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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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汉滨区水土保持考核评估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汉政办发〔2020〕86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汉滨区水土保持考核评估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做好2020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考核评估工作,全面体现我区落实规划实施情况,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汉滨区水土保持考核评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人:唐如刚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召集人:吕  伟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天保 区水利局局长

成  员:徐晓红  区发改局副局长

江进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福云  区扶贫办副主任

张会康  区审计局总审计师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龚忠凯  区林业局总工程师

徐建强  区土地统征储备整理中心主任

李晶晶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来波峰  区住建局房产所所长

罗金录  区城管执法分局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刘天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修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系督办相关事务。

二、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负责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总体安排,协调解决考核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提供与考核评估工作相关的支撑材料、印证材料及现场图斑。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各项日常工作;做好工作对接和信息报送,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推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和议定事项;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区发改局负责提供水土流失治理的计划,年度生产建设项目立项、备案、审批的信息,按照法律、法规督促业主办理水土保持方案。

2、区财政局负责水土保持项目资金筹措和拨付,配合资金使用单位加强对资金监管;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监管,执法经费保障。

3、区扶贫局(脱贫办)负责提供水流失治理面积、图斑及印证资料。

4、区审计局负责对水土保持治理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5、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年度已建道路建设水土流失治理情况,主动编制新修道路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治理措施。

6、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图斑及其他工程建设印证资料。

7、区林业局负责提供造林及封山育林的面积、图斑等印证资料。

8、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提供土地整理面积、图斑等印证资料。

9、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生产建设项目依法、依方案治理产生的弃渣、弃土。

10、区住建局负责提供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建设的相关信息,督促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保措施。

11、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对管理的垃圾场、弃土(弃渣)场提供相关信息,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治理措施。

三、工作制度

1、根据联席会议办公室建议或全区水土保持考核评估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可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推进中有关重大事项和紧急问题。

2、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3、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完成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和配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