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0年7月份执法大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1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8-11 15:12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 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备 注 |
1 |
(安汉)市监处编字2020-51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安康市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林建荣 |
违反《房地产发布规定》相关规定发布广告 |
当事人陕西安康硒谷动力置业有限公司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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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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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汉)市监处编字2020-54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安康市汉滨区俊明机电有限公司 |
王俊文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SZGLLZm开关插座”) |
当事人安康市汉滨区俊明机电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给予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SZGLLZm公牛照明”开关插座1131个;3、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予以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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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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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汉)市监处编字2020-68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郑志勇(安康市汉滨区郑子桥日化经营部) |
郑志勇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发露 |
当事人郑志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给予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海飞丝、飘柔”洗发露31瓶;3、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予以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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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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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汉)市监处编字2020-69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夏秋和(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民乐购物中心路边店) |
夏秋和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发露 |
当事人夏秋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给予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海飞丝、飘柔”洗发露148瓶;3、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予以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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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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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汉市监处编字[2020]63号 |
刘德高(安康市汉滨区欣冉干货批发部)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食品案 |
刘德高(安康市汉滨区欣冉干货批发部) |
刘德高 |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620元;2、没收无中文标签的食品;3、对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食品的行为予以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
2020.6.28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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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汉市监处编字[2020]64号 |
张兵兵(安康市汉滨区若洋水产品经销部)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食品案 |
张兵兵(安康市汉滨区若洋水产品经销部) |
张兵兵 |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无中文标签的食品;对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食品的行为处以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
2020.7.2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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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汉)市监处编字〔2020〕65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
安康市汉滨区陈氏茶庄(顾廷芳) |
顾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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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茶庄经营的1瓶52度500ml 五粮液、8瓶52度500ml国窖1573、13瓶53度500ml贵州茅台酒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 |
1、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侵权商品;3、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予以处罚。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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