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家仲一行,深入汉滨区坝河、关家、张滩、石梯、谭坝和茨沟等六个镇检查指导镇、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
吴家仲一行,每到一个镇、村(社区)都要现场查看综治中心办公用房配置、了解综治中心建设规划、询问建设进度、提出建设标准、强调时间节点任务要求。
在听取各镇党委书记和政法委员(人大主席)的工作汇报后。吴家仲指出,一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 是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4月25日,在安徽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工作座谈会时提出的。今年4月23日总书记在陕西考察工作结束时的重要讲话中再次强调“城乡社区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2019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省贯彻政法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规定:“综治中心实行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人员配置、设置方式由省、市(区)、县(市、区)党委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充分说明综治中心建设是没有任何条件可讲的重大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
市委、市政府对综治中心建设非常重视,市委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综治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6条硬核措施;市委政法委也推出了8项制度,细化任务,明确方法,夯实责任,强化考核。
二要一体规划、同步推进、整合运行。在硬件建设上,坚持便民高效、务实管用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兼顾当前和长远,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办公面积等因素,统一工作标准流程,明确规章制度规范,突出实用性,注重实效性,着力打造“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综治信息化”的现代化治理模式。
三要紧扣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镇、村(社区)综治中心要在7月底前搭好“四梁八柱”、实现挂牌运行;8月底前完成人员入驻、实体规范运行;9月底前实现信息贯通、上下一体;10月底前全部达到“四有六化”标准。
四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镇党委要把综治中心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判进度、解决问题,压紧压实责任;党委书记要针对项目资金、办公场地、人员编制、力量整合等难点问题,亲自调研督导、亲自协调推进;政法委员要紧盯主业主责,对标对表,做到规划到点、任务到项、责任到人、时限到天,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陪同检查的汉滨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宏,要求各镇要按照吴家仲副书记提出的工作要求,抓紧落实综治中心建设,确保建设任务按时按要求全面完成。
为夯实责任,加快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区委政法委将综治中心建设进展情况纳入到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建立了“三单三函”制度,同步实行领导包联负责、每天报告提醒、每周通报预警、月初排名督办、每月调度表态、负面清单管理、全程监督问责等机制。对在综治中心建设中监管缺位、弄虚作假、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庸懒无为的,在上级督导检查验收中出现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