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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qzfqzfb/2020-0082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0-07-03 17:02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7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汉政办发〔2020〕66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7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政府2020年7月份安排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方面重点工作21项;同时,各领导要统筹抓好脱贫攻坚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要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

1.加快推进中原镇中心社区(上岭子)幼儿园、茨沟镇中心社区(五期)幼儿园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补短板项目和大河镇大河小学(一期)、中原镇马坪幼儿园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苏陕扶贫项目建设;加快区职教中心、高井中学项目前期工作(由罗本军、缪红艳同志协调,区发改局、教体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2.推进城东新区张石大道、秦巴大道、明珠大道、堤路结合、数字经济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城东新区开发办、区互联网产业发展中心负责)。

3.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五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建设;做好中心城区棚改项目征迁工作(由蒋平同志协调,区城管执法分局、区住建局、区征收办负责)。

二、工业经济

4.推进西北纺织服装城、光脚谷、龙王泉、五里工业集中区西区标准化厂房、新社区工厂项目建设;做好限上商贸企业、“四上”企业培育(由冯荣平同志协调,区经贸局、区统计局、区人社局、五里工业集中区、区扶贫开发公司、五里镇负责)。

三、农业农村工作

5.做好脱贫攻坚国家普查准备和配合保障工作;开展2020年扶贫项目建设督查检查;继续推进脱贫攻坚重点镇村挂牌督战(由唐如刚同志协调,区脱贫办、“八办两组”重点部门及相关镇办负责)。

6.继续推进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启动立华牧业养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三资平台建设;做好农业产业奖补政策落实工作(由王诚同志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区爱卫办负责)。

7.做好2019年天保工程和重点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项目检查验收;开展防治松褐天牛无人机飞防作业(由王诚同志协调,区林业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四、基础设施建设

8.加快推进晏洞路、桥亭至河口公路、流水河大桥、洪山周湾桥、中原北大桥、田坝社区桥、石梯青山沟桥和旬平路汉滨段附属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张滩至关家公路,力争张滩至坝河公路B标段开工建设;完成张滩至坝河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二次招标后续工作;启动月河快速干道汉滨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汉江综合整治磨沟段、中小河流治理刘营段、黄洋河垫地工程及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度(由唐如刚同志协调,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9.继续加快区三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互联网+健康扶贫”项目建设(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区卫健局负责)。

10.开展“十三五”易地搬迁评估核查;加快推进“五镇十村”项目建设和“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蒋平同志协调,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搬迁办负责)。

五、社会事业

11.统筹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民工工资清欠和信访工作(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区扫黑办、区人社局、区信访局负责)。

12.做好第三季度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及护理费发放;继续开展夏季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检查;加快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由唐如刚同志协调,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3.开展教育扶贫复查;做好中高考安全保障、考务等工作(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区教体局负责)。

14.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启动区少儿图书馆和24小时自助图书馆装修工作;开展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防火及汛期文物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城东新区建设区域文物勘探评估工作(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周立平同志协助,区文旅广电局负责)。

15.持续做好健康扶贫“三排查三清零”回头看、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机构专项整治(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6.做好中高考期间校园周边食品药品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冯荣平同志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警大队及相关镇办负责)。

六、其它工作

17.做好审计配合保障、问题整改工作和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相关准备工作(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区审计局、区统计局负责)。

18.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司法局负责)。

19.持续开展国卫城市复核验收督查检查和十四运会场馆周边环境卫生提升整治(由蒋平同志协调,陈昕荣同志配合,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创建办负责)。

20.做好瀛湖项目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问题整改(由蒋平同志牵头,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瀛湖周边五镇负责)。

21.推进省生态环境厅第四督查专员办调研反馈问题和工业炉窑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夏季臭氧污染管控;落实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年度任务(由王诚同志协调,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环保督察办及相关镇办负责)。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