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5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20-0054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20〕42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5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5-07 15:02 |
汉政办发〔2020〕42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5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政府2020年5月份安排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方面重点工作20项;同时,各领导要统筹抓好脱贫攻坚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要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
1.加快推进城东新区秦巴路、明珠路、堤路结合、数字产业园等项目建设;督促2020年苏陕扶贫协作项目开工建设(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周立平、黎想、胡世杰同志协助,区发改局、城东新区开发办、区招商服务中心、张滩镇、石梯镇负责)。
2.督促做好安岚高速项目建设,按照征收时间节点完成汉滨段新增红线内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由荆钟同志协调,区安岚高速协调办及相关镇办负责)。
3.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由蒋平同志协调,区城管执法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二、工业经济
4.推进龙王泉、光脚谷、西北纺织服装城、富硒食品二区(二期)项目建设;做好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项目清理整改;做好重点工业项目摸排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由冯荣平同志协调,区经贸局、区人社局、五里工业集中区及相关镇办负责)。
三、农业农村工作
5.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国家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做好“三排查三清零”问题排查整改清零;配合完成贫困县退出国家专项评估抽查;持续开展脱贫攻坚重点镇村挂牌督战(由荆钟同志协调,区脱贫办、八办两组及相关镇办负责)。
6.加快生猪产业规模养殖场建设;继续做好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由王诚同志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区爱卫办负责)。
7.开展核桃病虫害防治;做好退耕还林工程资金补助兑现(由王诚同志协调,区林业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8.开展消费扶贫“五进”工作(由王诚同志协调,区供销社负责)。
四、基础设施建设
9.加快推进石张公路、晏洞路、桥亭至河口公路、流水河大桥、洪山周湾桥、中原北大桥和叶紫路、旬平路汉滨段附属工程建设;完成张滩至坝河、张滩至关家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加快汉江综合整治磨沟段、中小河流治理刘营段、黄洋河垫地防护工程、安全饮水补短板项目工程建设(由荆钟同志协调,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0.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拆除复垦;做好安全住房排查问题整改清零和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由蒋平同志协调,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搬迁办负责)。
五、社会事业
11.做好农村电网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前期准备;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做好全国“两会”、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由罗本军同志协调,胡世杰、李家强同志协助,区信访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2.完成第二季度民政各类兜底保障资金发放;完成易地搬迁村(社区)自治单元调整划分批复;全面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由荆钟同志协调,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3.加快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开展教体系统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防汛防滑防溺、校园食品安全等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全面开展教育脱贫查漏补缺和巩固提高(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区教体局负责)。
14.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重点任务落实;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器材配送;启动汉调二黄大戏《半云榜》排练和少儿图书馆装修改造;做好汉滨旅游推介暨双龙景区开园云直播活动(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周立平同志协助,区文旅广电局负责)。
15.整理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补、一般农户参保和放弃参保承诺印证举证档案资料;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区医保局负责)。
16.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区三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互联网+健康扶贫”项目建设;继续开展健康扶贫整改(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区卫健局负责)。
17.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市场监管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冯荣平同志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警大队负责)。
六、其它工作
18.配合做好第十五次陕南绿色循环发展会议筹备(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区发改局负责)。
19.筹备召开全区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开展迎国卫复审督查检查(由蒋平同志协调,陈昕荣同志协助,区创建办负责)。
20.做好夏季秸秆禁烧管控;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配合做好秦岭生态环保及瀛湖网箱取缔专项审计(由王诚同志协调,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环保督察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