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长岭社区生态及工程搬迁项目招商公告

时间:2019-06-24 11:24  作者:源自:


为安全规范、高效稳妥推进汉滨区长岭社区生态及工程搬迁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建成,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主体

汉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保障办)。

二、项目名称

汉滨区长岭社区生态及工程搬迁项目。

三、项目概况

汉滨区长岭社区生态及工程搬迁项目,是市、区政府确定,集生态搬迁和工程搬迁为一体的社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四至范围为:东临规划路,规划道路红线20米;西临规划诚信路,规划道路红线40米;南临空地;北临规划路,规划道路红线20米。具体用地界畔、面积以国土部门实测、核定为准。按已批复的规划设计方案,该项目建筑用地约205亩,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共有高层建筑26栋(243栋、261栋、293栋、2719栋),其中住宅2728套,面积32.6万平方米(142.06平方米54套、134.89平方米2566套、90.83平方米108套),商业用房3.8万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0.54万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0.26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803个,其中地下停车位3653个、地面停车位150个。建筑立面、造型的总体风格为现代建筑,建筑色彩以灰白色调为主。

该社区地理位置优越,就业前景好,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齐全。项目建成后可接纳生态搬迁和工程搬迁的安置。

四、合作方式

通过公开招商方式确定投资商,按照政府部门已批复的规划设计方案,采取“投资、建设、回购”的方式进行合作,即投资商按照已批复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和区政府下达的项目计划,负责该区域内生态、工程搬迁住房、相关商业和基础配套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区政府负责回购。

区保障办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及建设环境的保障等事宜。企业中选后与区保障办签订投资建设合同,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等相关事宜。

五、房屋价格的确定

由区发改和审计部门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土地成本、征地拆迁成本、投资方建设成本等确定。

六、项目建设期限:3年。

七、招商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为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2. 必须是具有房屋建筑一级开发资质子公司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子公司的集团公司,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依法经营,具有商业投资经验、经营管理能力和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开发建设业绩。

3.必需具备不低于3亿元的经济实力。

4.中选后需15日内缴纳1.5亿人民币用于支付前期土地款及设计、勘察等已发生费用。

八、报名要求

1.报名及获取招商文件时间20196 24 日起至20196 28 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

2.报名及获取招商文件地址:汉滨区大桥路6-7号国贸大厦(区政务中心二楼)区招投标采购中心报名大厅。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集团公司)(复印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为集团公司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4、资料提供份数: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资料及公告所需原件资料一套。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中选方式及评定标准

1.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招商文件约定的评分办法,根据投资企业的综合实力及业绩等要求进行评估,得分高者优先。

2.中选企业须在中选后30日内与区保障办签订开发建设合同。如在规定的期限内因中选企业原因未能与区保障办签定协议的,则取消其中选资格。同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确定第二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 3 日上午10:00。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汉滨区招投标采购中心开标三室。

十一、发布媒体:安康市招商网、汉滨区政府网、汉滨区招商网。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志波。

联系电话:0915—322851318992512299

 

 

 

汉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