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新修订的《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宗教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4月7日,汉滨区委统战部组织统战系统干部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条例》产生的背景情况、修订的重点章节、汉滨区宗教基本概况等内容进行了解读。为了扩大学习范围广度和深度,区委统战部“三突出”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突出学习广度”。《条例》出台后,区委统战部及时通知各区直部门、各镇(街道)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了部机关全体干部对《条例》全文逐项逐条、重点章节深入解读的学习。同时将学习宣传纳入区委统战部2020年工作重点,计划在法制宣传月活动继续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宗教界全面开展学习,联合区委党校将《条例》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学习培训,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突出学习重点”。一是学习宣传对象要突出重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成员)、全体党员、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都是学习宣传的重点对象,用不同的形式有针对性组织学习宣传。二是学习内容要突出重点,要求在组织学习宣传过程中通读全文是必要的,但是对重点的章节、新增和修改的条款,以及对日常工作和管理有指导意义的款项都需要深入研究,查阅资料结合工作和事务进行学习。
“突出学习实效” 。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落实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各镇(街道)、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加强网络阵地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干部宗教工作能力。通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四进”活动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同时,发挥宗教界力量,利用横幅、宣传板、宣传彩页向信教群众宣传《条例》,多渠道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新修订《条例》紧贴陕西宗教工作实际,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我们作为统战人,要全方位、多渠道的学习宣传,使汉滨区的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政策有了更深地理解,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促进宗教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维护我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