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12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25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3-25 08:34 |
2019年12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 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备 注 |
1 |
安汉市监处编字【2019】91号 |
当事人汪建义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芝麻油违法行为案 |
汪建义 |
无 |
当事人于2019年8月份在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红莲村五组128号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芝麻油违法行为 |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47条之规定:没收未出售的不合格芝麻油10.02公斤,没收违法所得384.30元,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7905.6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
当事人在催缴法定期限内履行缴纳义务 |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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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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