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汉滨区人民法院利用“云上法庭”在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此案系该院审结的首例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防护口罩资源缺乏的形势,通过手机QQ、微信聊天谎称自己有口罩出售,以收取定金为名,分别骗取广东居民卢某人民币5000元、白某人民币2000元,骗取新疆居民李某人民币3800元,共计人民币10800元。在收到转账后,被告人余某便将各被害人拉黑,并将款项迅速提现至自己的社保卡上。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被告人余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依法严惩。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鉴于被告人归案后主动退还所有赃款,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从立案到宣判仅用两天时间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决心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