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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史洪安同志免职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史洪安同志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干〔2020〕7号 有效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3-04 16:34



汉政干〔20207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史洪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史洪安同志汉滨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0年218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2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