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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纪委监委通报5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典型案例

时间:2020-02-22 09:32  作者:佚名源自: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为进一步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战时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洪山镇干部、驻小垭村工作组组长周安宁不认真排查上报返乡人员信息问题。2020年1月23日,洪山镇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之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返安人员信息摸排上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周安宁在负责摸排小垭村二组村民李某某的返安信息时,未认真核实,仅通过电话联系即上报“李某某1月7日从深圳乘飞机途经西安返安”。2020年2月8日,李某某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被隔离后,周安宁才核查清李某某实际于1月21日从广州乘火车途经十堰返回安康。2020年2月17日,周安宁受到警告处分。

  二、石梯镇九条沟村党支部副书记徐云锋、九条沟村委委员徐家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与聚众打麻将问题。2020年2月2日,石梯镇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禁止群众走亲访友、聚会聚餐、打牌娱乐等事项。2月9日,徐家彦和村民徐某某等5人在徐家彦家中打麻将。徐云锋看见此情况后,未提出制止且一起参与打麻将。2020年2月17日,石梯镇纪委对徐云锋的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徐家彦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三、五里镇冉砭村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问题。2020年1月23日,五里镇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组织和参加聚会聚餐,简办丧事、暂缓举办婚庆等活动。2月11日,冉砭村五组村民冉某某为其母亲操办丧事,摆设宴席14桌,冉砭村五组组长冉立江及党员李焕业未向冉砭村村委会报告,并为冉某某帮忙,参与聚餐。冉砭村党支部书记冉本设和党支部副书记冉立定对此监管不力。2020年2月17日,五里镇纪委对冉立江、李焕业的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冉本设、冉立定二人分别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四、江北街道办张沟桥社区兴教小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问题。2020年1月23日,江北街道办张沟桥社区召开会议,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但是,张沟桥社区党总支书记周伟对工作安排不细致,张沟桥社区党总支委员、离退休支部书记李绍娟和张沟桥社区党总支委员、离退休支部委员张德顺对包联的兴教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监管不力,2020年2月11日至2月13日,兴教小区出现居民在楼下聚集聊天、打扑克和少数居民不戴口罩的问题。2020年2月18日,江北街道纪工委对李绍娟的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张德顺受到谈话提醒处理;周伟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五、江北街道办水保站副站长赵哲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正确履职、擅自脱岗问题。2020年1月26日,江北街道办党政办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自1月27日上午8点起到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但是赵哲未按时返岗工作。2月3日,江北街道办水保站通知赵哲返岗工作,但是自2月4日之后,赵哲于2月7日、10日、13日、14日在江北街道机关上班一上午外,其余时间均未到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2月16日,江北街道办对赵哲的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区党员干部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敢于担当、全力作为,凝心聚力、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围绕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做好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疫情防控失职渎职等问题,为全区疫情防控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