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巍同志任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干〔2020〕2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1月2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1-21 16:25 |
汉政干〔2020〕2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张巍同志任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
挂职时间自2019年12月起,挂职期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通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分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