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1月0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1-09 14:27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 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备 注 |
1 |
安汉市监当处字【2019】 03-3号 |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光学眼镜架案 |
安康市汉滨区康视眼镜经营部西大街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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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莲 |
2019年12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依法给当事人送达检测报告:其销售的光学眼镜架“方框法水平镜片尺寸 不合格”。当事人提供进货相关证据,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3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9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销售;2、处50元人民币罚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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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自动履行 |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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