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安康益禾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辣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索引号 | QHBJ/2019-0015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环分函〔2019〕89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8-10 11:32 |
安康益禾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安康益禾公司辣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安康益禾公司辣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专家意见》收悉,经局专题会议研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现对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相关政策的符合性
项目位于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五里工业集中区,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9°0'22″,北纬32°40'04″。新建加工干辣椒生产线两条,年加工干辣椒10000吨。主要建设辣椒晾晒烘干区4000平方米、辣椒包装区1000平方米、冷库2000平方米、办公区1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投资比例0.088%。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建地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古迹。项目建设在符合规划、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和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后,对外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项目建设要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废水、大气、噪声、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一)施工期
1、在项目施工前期应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必须将各项环保措施纳入到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之中,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2、施工过程中,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土石方开挖所产生的废渣、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3、施工废水必须经过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4、噪声主要来自主体建设和施工等阶段产生的噪声。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6:00)和高中考期间施工,确因施工工艺需要连续施工,必须报我局审批,经我局审批同意,并在施工工地显要位置张贴公告后,方可施工。噪声控制在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内。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五里工业集中区富硒食品二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最终进入五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固体废物必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活垃圾及不合格辣椒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工作;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定期出售物资回收公司处理;废制冷剂集中收集,定期交厂家回收。
三、项目建设要保证环保投资,确保环保治理设施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做好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四、本次审批只对本项目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若建设的地点、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审核。
五、本项目不得擅自增加辣椒清洗工艺。
六、该项目建设由汉滨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
七、你公司在收到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后,必须在三日内将批复文件和环境影响报告表报五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备案,自觉接受其日常监督管理。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2019年8月9日
抄送:区发改局、五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经贸局、五里镇人民政府、汉滨区环境监察大队、本局环境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