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9-12-05 09:37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的“恒月花园小区C标段2号楼”预售行政许可申请我所已受理,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踏勘,现作出以下预售的许可决定:
C2#楼1-2层,商服2套,2753.117平方米。
C2#楼3-22层,住宅80套,11180.68平方米。
经审查,我单位决定同意你公司的申请,准予面向社会预售恒月花园小区C2#楼1-2层商服2套及3-22层住宅80套,总建筑面积13933.797平方米;并严格执行合同“一价制”。我单位将在作出本决定之日起公示10日无异议后向你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汉滨区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