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9年1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索引号 | /2019-0000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11-27 15:59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 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备 注 |
1 |
((安汉)市监编处字【2019】79号 |
安康市汉滨区希颜美容诊所使用假药案 |
安康市汉滨区希颜美容诊所 |
王奇效 |
使用假药 |
1.没收违法使用的假药;2、没收违法所得1960.00元;3、罚没款33320.00元整。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药品类)第二条的规定 |
自动履行15日 |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